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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征 商 · 商汤
 出处:全上古三代文卷一
曰:「予有言,有视水见形,视民见治不」。
伊尹曰:「明哉。
言能听,道乃进。
君国子民,为善者皆在王官。
勉哉勉哉」。
曰:「汝不能敬命,予大罚殛之。
无有攸赦(《史记·殷本纪》案《孟子·滕文公》篇引「葛伯仇」饷。《梁惠王篇》引「一征自始」,又引「徯我,后来其苏。《滕文公》篇引「始征自载」,又引「徯我,后来其罚」,皆《汤征》文。以《孔书》入《仲虺之诰》,故不录。)」。
孟子篇叙 东汉 · 赵岐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十二
《孟子篇叙》者,言《孟子》七篇所以相次叙之意也。
孟子以为圣王之盛,惟有尧、舜,尧、舜之道,仁义为上,故以梁惠王利国,对以仁义,为首篇也。
仁义根心,然后可以大行其政,故次之以公孙丑问管、晏之政,答以曾西之所羞也。
政莫美于反古之道,滕文公乐反古,故次以文公世子,始有从善思礼之心也。
奉礼之谓明,明莫甚于离娄
故次以离娄之明也。
明者当明其行,行莫大于孝,故次以万章问舜往于田号泣也。
孝道之本,在于情性,故次以告子论情性也。
情性在内而主于心,故次以尽以也。
尽己之心,与天道通,道之极者也。
是以终于尽心也。
篇所以七者,天以七纪,璿玑运度,七正分离,圣以布曜,故法之也。
所以二百六十有九者,三时之日数也。
不敢比《易》当期之数,故取其三时。
三时者,成岁之要时,故法之也。
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者,可以行五常之道,施七政之纪,故法五七之数而不敢盈也。
文章多少,拟其大数,不必适等,犹《诗》三百五篇,而《论》曰「《诗》三百」也。
章有大小,分赋篇,篇趣五千,以卒其文,无所取法,犹《论》四百八十六章,次大小,各当其事,亦无所法也。
盖所以佐明六艺之文义,崇宣先圣之指务,王制拂邪之隐括,立德立言之程式也。
洋洋浩浩,具存乎斯文矣曲阜孔氏刊本)
舜禹有天下而不与论 北宋 · 韦骧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七七、《钱塘韦先生文集》卷一七
夫操至大者守至约,约非茍简也,盖持其要,则至大之操可坐举也,不持其要,则虽繁细纤悉竭精溃神,而至大之操日入颓委而不振也。
故拱揖乎一堂之上而提挈乎万里之外,不极一目之力而明无所不烛,不穷一耳之听而聪无所不闻,德被鳏寡,泽渐草木,天下通达之属,莫不振动而服从。
是何也?
得其人而任之以道,劳于索之而休于使之也。
孟子曰:「以天下与人易,为天下得人难」。
夫列百官之长,要百事之听,以饰朝廷,臣下百吏之分,谋猷裁度,经纶乎其上,朝讲而夕行,夕讲而朝行,奉其成功以效于吾君者,一相也。
君人者,惟论一相,陈一法,明一指以覆之,兼照之,而主其废置尔。
是则勤劳常在于相,而安佚常在于君人也,岂非操之至大而守之至约乎?
舜、禹之有天下,举用是道也。
舜独论禹,禹独论益,朝廷百为之务一不与焉,而德化高大,不可以涯见。
孔子美之曰:「巍巍乎!
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
夫舜、禹非好閒暇而不与也,盖君人之体有所统而适然尔。
以舜、禹之圣智,犹不自任而尚如是,况圣智不及于舜、禹者哉?
孟子滕文公而辟许行之言,亦曰:「惟天为大,惟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
君哉舜也!
有天下而弗与焉。
尧舜岂无所用其心哉,亦不用于耕尔」。
由是观之,则孟子仲尼之心,见舜之所以弗与之意,而为是说矣。
为之传者,乃曰:「己不与求天下而得之,何待吾圣人之不伟邪?
圣人何尝有求天下而为之心,且得天下非舜、禹所泰,孔子复何言哉」?
然则孔子之所以言者,盖曰舜、禹尚若是,则非舜、禹而有天下者,可不急于得人而反与众事之丛脞乎!
孟子学子思者也,其去孔子不远,其所以用圣人之言宜其不谬,而讵尝有不与求天下而得之之旨邪?
或曰:「舜、禹之道钧尧道也,孔子奚独舍尧而称舜、禹」?
曰:「舜尝劳于尧矣,禹尝劳于舜矣,及其有天下也,舍其所为而不与焉。
此圣人能持天下之大要也。
使后世观之,知其为相者必如彼而为君者必如此,其必适君相之分乎。
舍尧而言,岂其异之哉」!
为治顾力行何如论 南宋 · 危稹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六九、《论学绳尺》卷四
善始之意可以占终焉,而君子之虑则未然也。
夫人君图回之始,而谋之于重厚之人,是固其初意之善者,然此心之发最易导也,亦最易摇也。
盖君心之善方萌而未固,则其外虽未敢屑之于所轻,而其中亦非的然有真见于此。
方是之时,进而之善固易勉,载而之他亦易从。
是以老成虑事之君子,一见其君心之在于善,则深欲其坚忍保持,以定其所行而后已。
不然,此意不坚而寒之者至,则君心虽善,亦不得行之于所当行之域也。
汉武帝出治之日,天资未试一二,而治道之问首及于重厚之申公,是其爱天下之重而不敢轻以谋之,是好贤慕道之意亦首见于此。
申公也谓他日之治皆如今日之意,则亦何不可之有,第恐此志不坚而行之不力尔。
「力行」一语,安得不首入以为规?
为治顾力行何如,愚意如此。
尝论君人之心未始有不善,转而他从,则必有导之者也。
尝观滕文公为治之始,而井地之问越国以及孟轲,此其为志岂轻于谋国者?
然施行之效未获近似,而毕战之归已不复来,而滕之善政亦斩焉于此,何哉?
既而思之,彼无孟轲者常于文公之侧,而摇于百官之议,则文公亦不得复行其所谓文公阙君心未固而朝无老成,固如是夫!
君人者能即是以为戒,审吾心于所发之初,坚吾力于所行之后,而使浮议浅谋无所施焉,则天下之福也。
不然,吾心转移一息间尔,而天下安危其隔几何?
呜呼!
此吾因是而知申公进言之意也。
盖方是时,武帝施行之事曾未多见,而蒲轮束帛倏有申公之召,是瑟之方弦而求雅奏之师,玉之未琢而不试于拙工之手,即此一意,已足以就汉天下。
申公老矣,而锐于一来,良有以欤?
申公之所喜固今日也,而申公之所虑亦今日也,何则?
兴土木、求神仙,虽未有是心也;
事征伐、穷聚敛,亦未有是心也;
意之所向则未固也。
况夫推毂儒术者方在前,而好黄老之术者已在内;
诏举贤良者方在廷,而治苏秦、张仪之言者已在列。
心匪石,尚庶几焉,一有转移,鸿鹄至矣。
是以纷纷多言,公皆不敢以为告,而「力行」一语,则必以首入于帝心。
回顾其今日之所发者其意为何若,他日之所行者与此为何若。
总天下之事,大率循初意而为之,则规画一定,措置一审,必不为浮躁者所轻动,而天下之事亦可以徐就吾之条理矣。
不然,初以仁义而终以功利,初以道德而终以刑名,初以重厚而终以轻浮之士,则上嘉下乐亦何补哉!
呜呼!
年少多躁谋,老成若迟钝。
夫以汉之天子召一匹夫之老,宜有惊人可喜之论以倾上听者,而召至阙庭,一语而止,自他人观之,亦太朴厚矣,然使而有审于此,则四百年之社稷实系于斯。
仁人之言,其利博哉!
独惜夫武帝拂意而不复问,申公开端而不及竟,卒之罢斥至邸,公以老成归,而之所与论治道者则他有人矣。
呜呼!
申公之告老,申公何憾也?
老成一退,而武帝之善卒转移于他人,武帝则可惜也。
虽然,岂惟武帝而已哉!
文帝恭俭之主,所用皆功臣重厚之流,而在位之臣,犹有以用兵之计动者,以削国之计动者,以改制度之计动者,而不售,不尔殆哉!
是知人主不坚力行之志以定天下,而摇于轻进之言,鲜不及也。
后之君其思以是为戒云。
谨论。
刘侍郎 南宋 · 度正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六六、《性善堂稿》卷七
正闻《孟子》曰:「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盖谓己先知之而后可以觉其所未知,己先觉之而后可以觉其所未觉也。
己则未见,何以使人之见?
己则未闻,何以使人之闻?
是故审声于聋,考色于盲,是犹索金于窭人之子,其不得亦宜耳。
伊尹尧舜君民之学,然后可以使君尧舜之君,民为尧舜之民。
甘盘有天人之学,然后可以使其君保乂有邦,礼陟配天,多历年所。
此三代之际有其学而见之于用者也。
孔子有经天纬地之学而定公莫能用,故其学独传于门人,载于六经;
孟子有居仁由义之学而齐宣莫能用,故其学亦传于门人而载于七篇。
此三代以降而不获于用者也。
迩者储宫既建,博求天下儒学之士以为文辅,侍郎实与其选,天下有识皆欣然相庆,曰是可谓得师矣。
侍郎之学造之也深,存之也至,察之也精,而养之也久,是不可谓无其学而苟于充其位者也。
且正何以知之?
夫圣贤之学,内外交相养而已。
养之于内,则礼义之悦我心者不可无以发之;
养之于外,则进退周旋之际,起居饮食之间,亦不可无以示之。
内外各得其养,而圣贤之所以为圣贤者在是矣。
侍郎太学时,必欲以其师白鹿书院之规揭之学以养之于外,又欲以其师《大学》、《中庸》、《语》、《孟》之书讲之诸生而养之于内,正是以知侍郎之学盖有所自,今者之除,非无其学而苟于充位以为荣者也。
今既数月矣,而朝夕辅导之方、左右启迪之具,不识尚可得而闻乎?
正窃谓辅导太子,启迪开谕者固不一端,然明经义以资益其聪明,谨游从以涵养其性情,是二者盖其事之大者焉。
太子之学,何学也?
将学为人君、为人父之道也。
欲学为人君者,当先学其所以为臣之道,不能尽夫所以为人臣之道,则亦不能得夫所以为人君之道矣。
欲为人父者,当先学其所以为人子之道,不能尽夫所以为人子之道,则亦不能得夫所以为人父之道矣。
故为人子而孝者必能为慈父,为人臣而忠者必能为仁君。
是道也,载之六经,故太子不可不讲明经义。
夫所谓讲明经义者,非若文生才士破碎章句、穿凿义理以幸于有司也,是将以格物致知,将以诚意正心,将以齐家治国,是三者而已。
是故辅导之选,惟其学不惟其科第,惟其道德不惟其文采。
盖有文采者未必知道,有科第者未必知学,而帝王之学无所用乎文采科第也。
夫六经之义浩如渊海,学者所造当有先后,孰先而始,孰后而终,是不可不知也。
夫圣人之立言,语其精者固未尝遗其粗,语其末者亦未尝遗其本。
本末精粗,本自一贯,然其亲切著明,造之而易入,讲之而易明者莫若《论语》。
是以明经之序,当先《论语》,次七篇,次而《大学》,次而《中庸》,次而《诗》,次而《书》,次而《礼》,次而《春秋》,而终之以《易》焉。
夫《易》穷理尽性之书,而《论语》者切问近思之书也。
学者必先切问近思而后可以穷理尽性,则不躐等不陵节,圣人之道为可得,圣人之事业为可有矣。
孔子晚而后学《易》,而后之学者乃以谈《易》为先。
周公作《周官》,概言教国子而不专言教太子之法,盖位有贵贱,学无等差,自太子达于庶子以及公卿大夫之子一而已。
然所谓教国子者,教之以诗书、教之以礼乐而已。
当是时,文王之《易》其发明天人之蕴亦已备矣,然终未以为教,三《易》之法特掌于太卜周公之意必有所在,发明经义以辅导太子者亦不可不知也。
今夫蓬生麻中,不扶自直,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居移气,养移体,是不可不图之于其初也。
今士大夫家求师以教其子者固不可不谨,然至于朋友游从之间亦岂可不察?
先生相与言必以仁与义,市井相与言必以财与利。
闻仁义之言久熟,则必悦于仁义而欲为仁义矣;
闻财利之言久熟,则必悦于财利而欲为财利矣。
此自然之义也。
自昔帝王之资,聪明睿知,未有不过人者,苟于性习之未远,嗜欲之未流,熏之以诗书之气,濡之以礼义之味,则日就月将,有不难致者,故曰:「蒙以养正,圣功也」。
夫天下之道二,正与不正而已。
朝夕与正人处,则耳闻正大之言,目见正大之行,熏习渐染,夫安得不正?
朝夕与不正人处,则口习邪僻之言,身习邪僻之行,熏陶变化,夫安得而正?
是故欲其进德而毋败于德,欲其修业而毋怠于业,则其居处之间,游从之际,必皆有以为之虑而后能得也。
且其所与居处者何人也,是不可不知也;
其所与游从者何人也,是不可不知也。
左右前后罔非正人,则谁与为不善?
左右前后皆非正人,则谁与为善?
所与居处、所与游从而皆得乎逸民处士,则诱之以声色之奉而伤其性,导之以货利之事而损其行者必无之矣,如是则吾之进说必欣欣乎其乐闻也。
所与居处、所与游从而不离乎近习小人,则引之以《诗》、《书》之正道、启之以先王之法言者亦必无之矣,如是则吾之进说必戛戛乎其难入也。
岂可自谓吾惟以说经为职,而于其居处游从之间漠然不为之虑,而望其能进德修业乎?
惠帝四皓以为羽翼,肃宗李山人与之共事,本朝真宗白云先生之往来,是皆可为后世法。
程子尝建言乞择老成宫人内臣侍哲宗,而经筵祗应人亦皆在遴选。
春坊内外供给之人若皆得谨愿者为之,为益亦不细矣,此谨游从以辅导太子者,又不可不知也。
正又尝求之于古,得可以为戒者二,可以为法者三。
可以为法者,商高宗、周文王、滕文公是已;
可以为戒者,尧之丹朱、舜之商均是已。
古之帝王未有不尊师敬友以成其圣德者。
古今之称大圣人者必曰尧舜,然皆以精一执中为学,盖学则为圣为贤,不学则为愚为不肖,理之必然耳。
丹朱、商非其无以为师者,又非其无以为友者,卒之不肖焉,何也?
夫人之生或不幸而有疾,虽欲学之而才有不逮,勉焉尽其至可也。
商均者不知其才之何如,而丹朱以傲闻,是其才亦有过人者,而卒之不肖,则不学之罪也。
使其知学,去邪以从正,去恶以从善,沛然其谁能禦之?
此其可戒者也。
夫古之圣人虽曰生而知之,然考其行事未有不学者。
高宗自谓旧学于甘盘,盖其少时已得甘盘而师之,讲之已熟,行之已至。
观其得说,之议论至于启心沃心之说,光明照彻,焕然于千载之下,中兴之功盖有不足为者,是皆其幼学之力有以致之也。
文王之为世子也,仁孝之实见于躬行者已不可及,然犹孜孜汲汲,养老乞言,尊师重道,不自满假,故君人之大德、事君之小心,自其为世子时已自成之。
战国诸侯谁能以学为事者?
滕文公知敬孟子,故孟子一见遽告以尧舜之道、性善之说,此不惟有受道之质,而好学之心亦可见矣。
他日问礼问为国,孟子所以告之者皆王道之纲、仁政之,惜其未能始终师用孟子而至于王也。
然其好学之心卓然如此,视齐宣、梁惠沉酣于功利鄙浅之说者万万耳,此可为法者也。
今之宫僚可谓备矣,然独侍郎力辞兼职,乞专一赞谕,是殆以春宫德业进不进为己任者,故正辄以其浅陋之说进于左右。
正不肖不学,无所取才,然区区所以望侍郎者不敢以望于人,惟侍郎加察。
策问(五) 宋 · 王洋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七六、《东牟集》卷一○
问:滕文公过宋而见孟子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
他日告诸弟子之言,亦曰人之性善,若其不善,非才之罪也。
孟子之言出,天下无异辞,而人皆知性命之说美矣。
荀卿氏,则曰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妻子具而孝衰于亲,爵禄盈而忠衰于君,嗜欲得而信衰于友。
人之性恶,又何问焉?
孟子之后荀卿氏有异同之论,而学者不容无疑焉。
西汉之衰,扬雄氏作,其论性则又有不同者。
其言曰人之性善恶混,习其善则为善人,习其恶则为恶人。
孟子、荀、扬皆圣人之徒也。
使其同出于圣人之道,抑何相背之戾邪?
且性者夫子之所不言,而三子讼言之无少隐,然荀卿又称问答之语,以为尧舜有是言也。
使尧舜果为是言,而孟子不知,是不学也,知而背之,恶在其必称尧舜乎?
试辨明之。
策问(九) 宋 · 王洋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七六、《东牟集》卷一○
问:《春秋》隐公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
至桓公二年,「滕子来朝」。
先儒但言时王所黜,而不明其事;
及后之说者曰,以滕服属于楚,故降称子,夷狄之也。
如是,则夫子黜之矣。
先王之制,子男之地方五十里。
孟子滕文公曰「今滕绝长补短将五十里」,如是则滕为子男明矣。
《春秋》之时,列国僭等,自侯自伯,固不足据,而夫子所书,必正其爵,未尝假也。
使滕果侯爵乎,安得方五十里以为国?
使其为子男乎,安得与薛并称侯爵以假之?
先儒但言时王黜之,而不言其事,信乎?
若曰服属于楚而黜之,则陈、郑、宋、卫之君从楚者众矣,何不黜也?
滕文公孟子之言曰:「滕小国也,间于二大国之间,事齐乎,事楚乎」?
如是则滕之服从于楚,至孟子时尚未定也,谓贬黜于二年之间,其事安在?
试夷考而详言之。
卫鞅以强国之术说秦孝公 宋 · 李弥逊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五三、《竹溪先生文集》卷八
公孙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
公叔既死,公孙鞅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
孝公既见卫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
罢而孝公景监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
景监以让卫鞅曰:「吾说公以帝道,其志不开悟矣」。
后五日,复求见
复见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
罢而孝公复让景监景监复让卫鞅曰:「吾说公以王道而未入也。
请复见」。
复见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
罢而去,孝公景监曰:「汝客善,可与语矣」。
曰:「吾说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
诚复见我,我知之矣」。
卫鞅复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
语数日不厌。
景监曰:「子何以中吾君?
吾君之驩甚也」。
曰:「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
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悦之尔。
然亦难以比德于殷周矣」。
议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
孟子尧舜之道不敢陈于王前,故于梁则曰「使民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
于齐则曰「保民而王,莫之能禦」;
滕文公问为国,则曰「民事不可缓也」。
盖不如是,不足以为敬。
未闻不能帝而王,不能王而霸也。
商君以刻薄之资,挟刑名之学,假帝王之说,而归过于孝公,贼其君之大者。
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
轮对劄子(一○) 宋 · 胡寅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六一、《斐然集》卷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一五
臣窃谓孔子、孟子皆生于列国战争之时,卫灵公问陈,而孔子以俎豆为对;
滕文公问为国,而孟子以庠序为言。
圣贤之谋,必非迂阔,究观治乱,可验不欺。
自军兴以来,布衣韦带之士,儒风扫地,下无学,贼民兴,此先哲之所深忧,非国家之美事也。
方陛下潜心道奥,日就月将,发明经世之书,以幸当世,而承学之士,未有可以仰副圣怀者,岂亦教导之法有所未至哉?
臣愚谓诸州教授宜慎择老成名士,以充其选,仍诏守臣留意学校,则凡乡举游学之科,居处饮食之制,生徒多寡之额,师儒殿最之法,皆在所议。
如合圣心,即乞睿断,诏大臣施行。
取进止。
请行三年丧劄子绍兴七年 宋 · 胡寅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六三、《斐然集》卷一一、《中兴礼书》卷二三七、《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七、《宋史》卷一二二《礼志》二五、《文章辨体汇选》卷一○六、《宋史纪事本末》卷七二、《南宋文范》卷一四
臣闻三年之丧,自天子至于庶人,一也。
古之圣帝明王,躬率天下,著明于父子之恩,君臣之义。
由尧、舜逮汉初,其道不变。
其欲短丧者有之,而圣人不许,责宰我曰:「予之不仁。
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公孙丑欲使齐宣王为期丧,曰「犹愈乎已」,孟子譬之紾其兄臂而徐徐云耳,兄臂不可紾,徐徐是亦紾也。
亲丧不可短,为期是亦短也。
此皆圣贤大训,载在方策,以示后世者也。
汉孝文自执谦德,用日易月,至今行之,子以便身忘其亲,臣以便身忘其君,心知其非,而不肯改。
以臣观之,孝文固有罪矣。
孝景冒奉遗诏,陷父于失礼,自陷于不孝,乃千古薄俗之首也。
自常礼言之,犹且不可,况变故特异如今日者,又当如何?
恭惟大行太上皇帝、大行宁德皇后蒙犯风尘,永诀不复,实由尼雅满,是有不共戴天之雠。
考之于礼,雠不复则服不除,寝苫枕戈,无时而终。
所以然者,天下虽大,万事虽众,皆无以加于父子之恩、君臣之义故也。
伏观十二月二十五日圣旨,沿国朝故典,以日易月,臣窃以为非矣。
自常礼言之,犹须大行有遗诏,然后遵承。
今也大行诏旨不闻,而陛下降旨行之,是以日易月,出陛下意也。
大行幽厄之中,服御饮食,人所不堪,疾病粥药,必无供亿。
崩殂之后,衣食敛藏,岂得周备?
正棺卜兆,知在何所?
茫茫沙漠,瞻守为谁?
伏惟陛下一念及此,荼毒摧割,倍难堪忍。
推原本因,皆自粘罕怨雠之切,切于圣情,情动于中,必形于外,苴麻之服,其可二十七日而遂释乎?
纵未能遵《春秋》复仇之义,俟雠殄而后除服,犹当戒汉景之薄,丧纪以三年为断。
不然,以终身不可除之服,二十七日而除之,是薄之中又加薄焉,必非圣心之所安也。
滕定公薨,滕文公欲行三年丧,问于孟子孟子曰:「亲丧固所自尽也」。
自尽者,言己之亲,己当竭其哀痛,非他人所能止也。
滕文公用其言,曰:「是诚在」。
至今美之,未闻以为过也。
晋武帝为文帝服丧,虽从权除服,而犹素冠蔬食,如居丧中者。
羊祜欲请帝遂服三年,裴秀、傅玄难于复古,且以君服不除,而臣下除之,是有父子无君臣也,其议遂止。
当时未有以孟子之言晓之者。
武帝至孝感慕,遂以蔬素终三年。
司马光曰:「汉文师心不学,变古坏礼,后世帝王不能笃于哀戚之情,而群臣谄谀,莫肯釐正。
晋武以天性矫而行之,可谓不世之贤君。
而裴、傅庸臣,习常玩故,不能将顺其美,惜哉」!
夫有父之亲,有君之尊,服莫重焉,岂为难于复古欤?
臣下不行,而自废人子所当为之大事乎?
方滕之百官皆不从也,文公犹以为疑,孟子曰:「上有好者如风,下之从者如草,歠粥面深墨,即位而哭,百官莫敢不哀者,以身先之故也」。
文公笃信而力行,颜色戚,哭泣哀,于是时四方来吊者皆悦其得礼,何则?
举措合于人之良心,良心不可灭故也。
今在陛下断之于心,身自行之,裴秀傅玄之言曾何足恤乎?
陛下离违大行十有一年,鸡鸣问寝,以天下养,既不足以当大事矣,独有三年之服,少称孝思,尚可自勉耳。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以有君臣父子也。
陛下一举而恩义皆尽,夷狄有人焉,岂得不心服乎?
吴王夫差每出必使人谓己曰:「汝忘越王之杀汝父乎」?
则对曰:「唯,不敢忘」。
陛下衰服在躬,痛苦随之,甚于夫差
夷狄有人焉,岂不知畏乎?
虽宅忧三祀,而军旅之事皆当决于圣裁,则谅阴之典有不可举,盖非枕块无闻之日,是乃枕戈有事之辰。
鲁侯有周公之丧,而徐夷并兴,东郊不开,则以墨衰即戎。
孔子取其誓言。
后世晋王克用薨,兵压境,庄宗决胜于夹寨。
周太祖殂,契丹入寇,世宗接战于高平
古今莫不以为孝。
今六师戒严,誓将北讨,万几之众,孰非军务
陛下听断平决,得礼之变,卒哭之后,以墨衰临朝,合于孔子所取,其可行无疑也。
武夫悍卒,介胄之久,不无倦心,独可以至恩大义感动而使之?
前日诏书,令大将偏裨发哀成服,识者无不称善。
此乃汉祖义帝缟素之节,得驭军之本,制胜之大几矣。
陛下更以身率之,深有以感动于人。
仁者为此增思慕大行之,智者为此画扑灭女真之策,勇者为此奋百死无一还之气,天下匹夫匹妇皆可率而效命于龙荒之外。
自古所谓君臣之义,父子之恩,悉归于陛下,巍然为万世帝王之师,不亦善乎?
子思之论丧礼也,曰:「必诚必信,勿有悔焉」。
盖人子之丧亲,非可再为者也。
今日行礼一有未尽,是为不诚不信,他日追悔,尚何及耶?
居丧三年,虽若久矣。
自孝子当之,若白驹之过隙,惟恐日月之逝也,亦何久之有?
如合圣意,便乞直降诏旨云:「恭惟太上皇帝宁德皇后诞育眇躬,大恩难报,欲酬罔极,百未一伸。
銮舆远征,遂至大故,讣音初至,痛贯五情。
想慕慈颜,杳不复见。
怨雠有在,朕敢忘之?
虽军国多虞,难以谅闇,然衰麻枕戈,非异人任,以日易月,情所不安。
兴自朕躬,服丧三年,即戎衣墨,况有权制,布告中外,昭示至怀。
其合行典礼,令有司集议来上。
如敢沮格,是使朕为人子而忘孝之道,大不恭论其罪」。
陛下亲御翰墨,自中降出,一新四方耳目,以化天下。
天地神明,无不佑助。
臣不胜大愿。
臣虽守外郡,不当论事,然职列禁严,献纳论思,均有责焉,且其所述,皆前古圣贤之论,非出私意。
陛下学问高明,孝思深切,遭此大变,振古所无。
虽贵为天子,富有四海,由舜而论,仅同敝屣,夫何足以解忧者?
必将有取于此言。
是以不敢缄默,谨昧万死,荐之聪听。
取进止。
万正淳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四七、《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一、《永乐大典》卷五五二、五五五、五五六、《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卷九二
谢氏曰:「义重于生,则舍生取义;
生重于义,则当舍义取生。
最要临时权轻重以取中」。
愚谓舍义取生之说未当。
所谓生重于义者,义之所当生也。
义当生则生,岂谓义与生相对而为轻重哉?
且义而可舍,则虽生无益矣。
如此则所为临时权轻重者,将反变而为计较利害之私矣,尚安能取中乎?
此论甚当,故明道先生曰义无对。
杨氏谓高明者中庸之体,中庸者高明之用,恐不可以体用言。
此说亦是。
杨氏解「知者过之」为极高明,而不知中庸之为至;
解「贤者过之」为尊德性,而不及道问学,恐未安。
极高明而道中庸,尊德性而道问学,是彻上下,贯本末工夫,皆是一贯,无适而非正也。
如杨氏之说,则上下本末可离而为二矣。
大概得之,更宜体味。
游氏引邹衍谈天、公孙龙诡辨为智者之过,亦未当。
若佛老者,知之过也。
谈天诡辨,不足以为知者之过。
知者之过非一端,如权谋术数之类亦是。
龙、衍乃是诳妄,又不足以及此。
吕云刚而寡欲,故能中立而不倚。
夫中立不倚者,湛然在中,无所偏倚而义理全具者也。
刚而寡欲,恐不足以言之。
柳下惠之行为和而不流,夫下惠固圣之和矣,然孟子推其有不恭之弊,则与《中庸》所谓和而不流者亦异矣。
又引「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与夫「独立不惧,遁世无闷」者为中立而不倚,夫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是乃清者之德,岂可便谓之中立不倚哉?
独立不惧,遁世无闷,固是有中庸之德而穷困在下者如此,然专以此事解释中立不倚之义,则名义非所当矣。
盖独立不惧,遁世无闷者,以操行言;
中立而不倚,以理义言也。
中立不倚亦只是以行言,所引独立不惧者近之,「不倚」是无所阿附之意。
吕氏解「素隐」为方乡乎隐,「素隐行怪」为未当行而行之,且举《易》之「隐而未见」与孟子之论狂者为證,恐非本意。
素隐行怪,乃是无德而隐而为怪僻之行者尔,意甚分明,何必曲为之说乎?
吕说未安。
侯氏以夷、齐、下惠为素隐行怪,恐失之太过。
若晨门、篑、沮、溺、庄、列之徒,乃可以当此名。
夷、齐、下惠虽未为中庸之至,然皆大贤事业,恐未易以此名加之也。
亦是。
吕氏说费隐一章固多差舛,然论知与能一段虽非正意,却说得易知简能确实明白,有所发明。
此不记得,无本可检。
游氏说多不可晓,但谓其大无外而中无不周,故天下莫能载;
其小无间而中无不足,故天下莫能破,此说为无病耳。
然上文本谓君子之道无往而不中,则其下「中」字有未当耳。
既曰未当,便不可谓之无病。
程子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
《中庸》曰:「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正解此两句,恐是一时问答之语,当以《论语》解仁恕之别为正。
是。
《或问》称吕氏一本语尤详实,深可玩味,未见有可玩味处。
谓道虽本于天而行之者在人,非此章之正意。
忠恕不可谓之道,而道非忠恕不行,此所以言违道不远,其意亦恐未安。
程子降一等之说与掠下教人之说,斯可见矣。
其论四者未能之说,则曰:「尽人伦之至,通乎神明,光于四海,有性焉君子不谓之命,则虽圣人亦自谓未能」。
夫以尽人伦之至而自谓未能犹可也,通神明而光四海,奚暇遽论及此哉(今观吕氏论四者未能之说亦有意,恐未容轻议。)
吕氏说恐亦不得此句之读,更试考之。
游氏引「其则不远」为尽己之忠,不以道责人而以人治人,取其改而止为尽物之恕,似乎其语未当。
杨氏说「以人治人,仁之也,伊尹以斯道觉斯民是也」,恐不当其义(今观杨氏说亦有可取。)
宛转说来亦可通,但恐不必如此说,枉费言语。
张子谓君子之道天地不能覆载,恐失之太高。
子思虽云天下莫能载,复云天下莫能破,大小兼该可也。
戾天跃渊,亦以范围之内言之。
今言天地莫能覆载,则过矣。
亦是。
谢氏说「致生之故其鬼神,致死之故其鬼不神,何也?
人以为神则神,人以为不神则不神矣」。
按夫子致生致死之说,本为明器发也。
以致死之为不仁,故必有是明器;
以致生之为不智,故为是明器而不可用。
故曰神明之也。
谢氏之意则与此不同矣。
又其说主乎致生,故谓人以为神则神。
如此则所谓鬼神者,其有无专系乎人心而已,无乃似流于作用是性之失乎。
又曰:「以为有亦不可,以为无亦不可,这里有妙理」。
又曰:「自家要有便有,要无便无」,皆是此意。
记得《论语》说中似有「当生者使人致生之,当死者使人致死之」,此却有理(谢氏《论语》说曰:「阴阳交而有神,形气离而有鬼。知此者为智,事此者为仁。推仁智之合者可以制祀典。祀典之意可者,使人格之,不使人致死之。不可者,使人远之,不使人致生之。致生之故其鬼神,致死之故其鬼不神。」则鬼神之情状,岂不昭昭乎?)
侯氏曰:「消息盈虚,往来神明,皆是理也。
吉凶悔吝,刚柔变化,皆是物也」。
恐难分明。
愚谓是数者皆物也,而有理存焉。
又曰:「以阴阳言之则曰道,以乾坤言之则曰易,贯通乎上下则曰诚」。
夫道非阴阳也,所以一阴一阳者,道也,程子固言之矣。
《系辞》止曰:「乾坤,其易之门,易之蕴」,而谓易为乾坤,则非也。
且既以贯通上下为诚矣,而又曰「总摄天地,斡旋造化,动役鬼神,阖辟乾坤,万物由之以生死,日月由之以晦明者,诚也」,则是诚者乃一作用之物,有似乎《阴符经》之云者,而不可谓之贯通上下矣。
既以鬼神为形而下者而非诚矣,又曰「诚无内外,无幽明,故可格而不可度射」,审如此说,则《诗》当云「诚之格思」,而不当言「神之格思」也。
凡此自相矛盾,有不可晓者,不审如何?
看得是。
颜虽夭而不亡者存,《或问》以为侯氏之说,而《集解》系之杨氏说后,孰为误也?
似是杨氏、侯氏皆有此语。
更考之,若无,即是误也。
吕氏、杨氏引三年之丧,皆有为妻之文。
按夫为妻服,齐衰杖期。
而《左氏传》昭公十五年王太子寿卒、王穆后崩,晋叔向曰:「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杜氏注云:「天子绝期,惟服三年。
故后虽期,通谓之三年丧」。
审此则是天子之后母仪天下,后之丧,天子可以绝期而不服,故服其丧而通谓之三年也。
据经文既曰「三年之丧,达乎天子」,又曰「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则是三年之丧有为长子、为妻与嫡孙为祖,故别乎父母之丧也。
所谓达乎天子,则是三年之丧亦有通乎上下者矣。
今律文与温公《书仪》皆无为妻之文,独吕氏、杨氏引叔向之说,而吕氏之说有可疑者。
吕氏之说曰:「三年之丧达乎天子者,三年之丧为父,为母,适孙为祖,为长子,为妻而已。
天子达乎庶人一也」。
似与今文本旨与今律文、《书仪》皆不同。
盖经文分三年之丧与父母之丧,而吕氏则合之;
律文、《书仪》载夫为妻杖期,而吕氏则皆以为三年也。
杨氏之说曰:「三年之丧为长子,为妻,与嫡孙为祖,故王太子寿卒,穆后崩,而叔向云云。
盖天子为子、为妻,通谓之三年之丧也。
故曰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则自天子至于庶人,无贵贱一也」。
信如杨氏之说,则与经之本文无戾,而与叔向、杜预之言皆合矣。
愚谓三年之丧,为长子与嫡孙为祖三年者,主当为后者言之。
为妻三年者,主天子绝期而言之也。
盖在大夫士庶之长子、长孙,有当为后者,有不当为后者,故有服三年与不服三年之别。
妻之丧则自大夫以下皆服期,故是三年者惟天子皆服之,故曰达乎天子也。
恐三年之丧只是指父母之丧而言。
下文「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便是解所以达乎天子之意,与孟子滕文公语亦相类。
游氏「至贵在我,至富在我,至愿在我,生生在我」之说,恐非圣人意思。
此等皆衍说。
《集注》曰:「仁者心之德,爱之理也」。
其言之不一,何耶?
盖仁有偏言者,有专言者。
专言者,心之德也。
程子《西铭》之意是也。
偏言者,爱之理也。
爱之所施,则亲亲、仁民、爱物是也。
固是如此。
然心之德即爱之理,非二物也。
但所从言之异耳。
所谓道者,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交是也。
所谓德者,智、仁、勇三者是也。
此圣人之所谓达道达德,天下公共之理也。
此外更无他道。
后世学者惑于异端,求玄求妙,穷高极远,而不知道果在此而不在彼也。
孔子曰:「君子之道四,未能一焉」。
「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
圣人非果不能也,亦非姑为自谦之辞也,盖欲学者知道之极致不在他求,而人伦之至即斯道之所在也。
吕氏曰:「所谓道者,合天、地、人而言之。
所谓人者,合天、地之中而言之」。
道固所以合天、地、人而言,然方论修身以道,则不必遽及于此也。
孟子论仁,只说「仁,人心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则「仁者人也」之意自是分明。
今曰合天地之中所谓仁者而言,则似谓一人不足以为仁,必合天下之人而后足以为仁也。
是其为言大而无当,不若「人皆有之」等语为明白切要而详尽也。
以上二段皆当。
吕氏以知所以治人为闻一以知二,知所以治天下国家为闻一以知十,恐未安。
夫治人、治天下、国家,犹曰安人、安百姓云尔,皆修身之效也。
闻一知二与闻一知十,自是分量不同,皆穷理修身之事,岂可引为比也?
此等处不必深辨。
杨氏曰:「力行则能推其所为,故近仁」。
杨氏之意,盖指孟子「彊恕仁莫近」之意,而谓推其所为乃恕之事,故引之以解近仁也。
夫推其所为,正古人所以大过人之事。
以其犹待乎推,所以未遽可谓之仁。
杨氏举此以解力行近仁之说,似不为过。
而《或问》谓其不可晓,何也?
如此则仁字只就爱上说了。
杨氏论诚身一节,失之轻易。
其论诚,则曰:「非自外得,反求诸身」,而不知不明乎善,则心不可得而诚。
论不诚,则曰:「岂知一不诚,他日舟中之人皆是为敌国」,而不知所谓不诚亦尽有浅深也。
又引庄周鸥鸟之说而曰:「忘机则非其类可亲」,则其所以说诚身者益差矣。
又曰:「反身而至于诚,则利仁者不足道也」。
夫反身而至于诚,正利仁之事。
安仁者,则不待于反,亦不待乎至于诚而自诚矣。
鸥鸟以下所论得之
《或问》谓「隐之见,微之显,实之存亡而不可掩者也」,「存亡」字有误否?
心广体胖,实之存也。
如见肺肝,实之亡也。
此当时立文之本意。
然语诚有病,当改之耳。
谢氏曰:「诚是无亏欠,忠是实有之理,忠近于诚」,正倒说著,忠是无亏欠,诚是实有之理。
盖尽己之谓忠,一有不尽,是有亏欠也。
以其自尽者言之,则谓之忠;
以其实有者言之,则谓之诚。
谓忠近于诚,亦非也。
又曰:「有我不能穷理,人谁识真我?
何者为我?
理便是我」。
其言过高而且怪。
理者,天下之公,认之为我,则骄吝益肆矣。
得之
《章句》中解致曲一段,乃是程子之说。
然一曲之诚至于则形则著则明者,是一曲之诚充扩发见而至于无所不诚,故能变化否?
而《章句》与程子之说但称一曲之诚著见光辉,而所谓诚能动物,止一曲之诚耶?
将无所不诚而能动物耶?
若张子以明为馀善兼照,杨氏以明为无物不诚,岂疑此而为说也?
故杨氏曰:「曲能有诚,诚在一曲也。
明则诚矣,无物不诚也」。
窃疑杨氏之说不为无理。
此章所言正是一曲之诚,然致曲者固无曲之不致也。
经虽不言,意自可见。
张、杨之说恐未为得,不若程子之言为当。
吕氏曰:「学不厌,所以致吾知;
教不倦,所以广吾爱,自入德而言也」,亦恐未安。
子贡之论学不厌、教不倦为仁智,正所以形容夫子之圣,自是成德事,岂可以入德言之乎?
得之
杨氏曰:「《大学》一篇,圣学之门户,其取道甚径」。
夫圣人之道自有等级,由其所造之地如何耳。
非可以径取也。
甚径亦言其平直而无回曲耳。
吕氏曰:「诚与神交感,则同心者无不应。
德与气同运,则同类者无不化」。
盖诚者德之至实,神者气之至妙。
诚与神以其精者言之,故曰交感则同心者无不应。
德与气以其统体言之,故曰同运则同类者无不化。
吕说恐亦未可以为至论。
谢氏谓「帝是天之作用处」,自然之理恐不可以作用言。
如程氏谓以主宰谓之帝,则善于形容者也。
得之
杨氏曰:「无息者诚之体,不息所以体诚也」。
非也。
无妄者诚之体,不息者诚之所为也。
得之
「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程子只解极高明而道中庸,非谓二事。
中庸,天理也。
天理固高明,不极乎高明不足以道中庸。
岂以极乎高明者是乃中庸之道,非别有高明也?
又曰:「理则极高明行之只是中庸」。
以此而例上二句,则意皆明矣。
然此乃兼费隐、贯上下之极至者言之,须得张子逐句一义一段之说,其义始备。
其曰尊德性须是将前言往行、所闻所知以参验,恐行有错;
致广大须尽精微,不得卤莽;
极高明须道中庸之道,互相发明,斯无馀蕴矣。
今观《或问》之说,乃谓吕氏因张子之意,须更以谢、杨二说足之,其义始备。
愚谓三子之说皆非《中庸》之正意,谓之各是一说可也。
吕氏曰:「虽有问学,不尊吾自得之性,则问学失其道。
虽有精微之理,不致广大,则精微不足以自信。
虽有中庸之德,不极高明行之,则同污合俗」。
今未暇辨乎其他,所谓虽有中庸之德,不极高明行之,则同污合俗,则是高明、中庸自是两事,不相关涉,不能极乎高明,则道中庸者乃同污合俗耳。
岂有同污合俗而尚可谓之中庸乎?
岂有同污合俗之中庸必极高明以行之而复异乎?
此乃缘文立义,而未究程、张之指与夫此章之正意也。
且既以德性、广大、高明皆至德,问学、中庸、精微皆至道,其言虽不能无失,而其意则不害其为兼举全体。
今曰失道与同污合俗之云,则至德果如是乎?
又以道之在我、道之全体、道之上达分始、中、终之序,而谓不先乎此、充乎此、止乎此之类者,其失同出一辙,今不暇复辨也。
游、杨之说,皆以先后循序而言,则亦恐非正意,特其解经之一说尔。
大抵此五句之义乃是圣贤竭其两端之教,不容偏废,或偏于一,则必陷于异端曲学而不足以知道学之全。
然而学者之病往往多欲进于德性、广大、高明之域,而于所谓问学、精微、中庸者不留意,或为之而不知尽其义、极其至焉,则其所谓德性、广大、高明者,是乌足以为德性、广大、高明哉?
程、张之说深得乎此,而吕氏之说之意,则所重者在德性、广大、高明,所轻者在问学、精微、中庸,则正与张子之说相反,岂得为因其意乎?
杨氏又以温故知新为道问学之事,敦厚崇礼为道中庸之事,亦恐失之迁就。
文之意,盖谓温故者多不知新,敦厚者少能崇礼,与上三句相类耳。
若必迁就其说,则温故知新亦可以为尽精微,而敦厚崇礼亦可以为尊德性矣。
又曰:「道中庸而不极乎高明,则愚不肖者之不及」。
则是凡愚不肖皆可以道中庸乎?
比吕氏则甚焉者也。
侯氏之说尤无伦次,既以礼为道之物,其名礼者既失之矣,又以和而至合,内外以和行,使万物各当其分谓之礼,礼各有其物谓之仪,则言礼又不经矣。
继之曰:「统而言之则曰道,分而言之,则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学礼者见之则谓之礼可也」。
先后不伦,轻重失当,果何为哉?
特其辨杨氏「道非礼不止」之言之失,则似可取耳。
其它至德至道之说,求仁上达之说,文义皆失之矣。
此段未安。
二十九章三重之说,程子言之,侯氏述焉。
程子所谓此与《春秋》正相合者,意尤亲切,而侯氏所以发明者,亦详备而可观。
通乎此,则一章之义首尾通贯,意脉接续,深有馀味。
且又承上章夫子所言三代之礼,则三重为三王之礼所重之事亦可信矣。
若如《章句》所从吕氏之说,固亦可通,但意味不如程子之长,且一章文意断续。
如所谓上焉者指夏、商,下焉者指孔子,则是非惟、商之礼全不可用,而孔子之善亦无所施。
然则夏时商辂与夫《春秋》之作谓之何哉?
若谓其不必如此说,则下文继之以「故君子之道」,是上焉下焉皆不可用明矣。
《章句》、《或问》考究推明,其必不苟。
幸明辨而明告之。
更思。
侯氏举明道「尧舜事业如太虚中浮云」之说以解「故曰配天」一段,其引据已不亲切。
继之曰:「尚可得而言也。
若夫至诚,又非特如天如渊,配天而已」,却是发至圣不如至诚,岂有此理?
至圣至诚,非有优劣。
然「圣」字是从外说,「诚」字是从里说。
吕氏说「以中立大本,以庸正大经」以下,恐皆未安。
姑辨此二句。
大本即中也,大经即庸也。
经纶大经,立大本,即是尽此中庸之道。
若谓以中而立大本,以庸而正大经,则中与大本、庸与大经皆二物也。
至谓大经之正,亲亲、长长、贵贵、尊贤,又发明纷揉会同、更相为用处尽有功。
然而不若只论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者为尤尽大经之义也。
得之
杨氏曰:「大经,天理也。
典敷教,所以经纶之也。
大本,中也。
建其有极,所以立之也。
化育,和也,穷神而后知之也」。
典敷教,即是经纶大经,即是天理,非惇典敷教之外别有天理为大经也。
有极,固与立大本之义不同,然所谓有极,所以立大本,莫却无病否?
以化育为和,则其失明矣。
自「圣人人伦之至」以下,与侯氏之失同而又甚焉。
惇敷是经纶,典教是大经,是立,极是本。
侯氏「诚则经纶之」以下,其失与吕氏言「以中立大本」者同。
盖本文之意谓惟天下至诚者固能如此,非是以诚去立之知之也。
「知远之近,知风之自,知微之显」,乃承上文「尚絅」之意,起下文「不愧屋漏」与慎独之端。
盖道虽无所不备,而其所以不可离者实在于戒谨恐惧之际。
惟君子不愧屋漏,是所谓知远之近,知风之自也。
隐微之间,虽人所忽,而理之善恶则显然见。
惟君子必慎其独,是所谓知微之显也。
然而言戒谨恐惧之意,则以知远知风言之,谨独则止以知微言之,何也?
盖远之近者,以事物而言,则其理未尝不具于吾心;
风之自者,以人伦而言,则其用未尝不本于吾心,故言之也详。
言微则隐在其中,故言之也略。
今观《章句》之释,所谓「著乎外者本乎内,有诸内者形诸外」,发明三知之义固已明白。
若更以愚意参之,则上下语脉愈益通贯精密矣。
不审如何?
吕氏卒章之说纲目不明,诚如《或问》之所论者。
至于以「天何言哉」以下为不待言动而人敬信,则属之「不愧屋漏」之下者,非惟失其文意,愈错乱而不备矣。
如忘法度、忘言动、德之声色之者,尤过高而无实,与其他悫实自得之言若相背驰,不可晓矣。
以上皆得之
张敬之显父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七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八
梁惠王移民移之政,《周官》廪人之职未尝废,孟子非之者,岂以惠王不知仁政之本耶?
此无异议,但当熟玩孟子所说王政之始终,其措置施行之方略次第耳。
孟子齐宣王爱牛一段。
此等处与上章亦无甚异,但要熟读详玩耳。
「必有事焉」一段,显父谓此二者界限极难分别,盖不致力则便无所事而几于忘,才著意则未免预期欲速而流于助。
但将心平铺谨守,则又未见脱洒处。
此一段依《孟子》本文,只合就养气上说,《集注》言之备矣。
明道先生移就持敬上说,却是养气已前一段事,功夫虽密,然恐不若且依《孟子》看也。
爱无差等,施由亲始,夷子既知此说,便当一亲疏、合贵贱方得。
今却曰施由亲始,则是又将亲疏对待而言,岂非吾之爱又有差等哉?
其词气牴牾,信乎遁而穷矣。
夷之所说爱无差等,此是大病。
其言施由亲始,虽若粗有差别,然亦是施此无差等之爱耳。
孟子但责其二本,而不论其下句之自相矛盾也。
夷之所以卒能感动而自知其非,盖因孟子极言非为人泚之心有以切中其病耳。
此是紧要处,当著眼目也。
滕文公之问逾迫,而孟子所以答之者若无可为谋者。
极其规模所就,亦不过太王畏天保国之事。
至于万章之问宋,而孟子遽以成汤乐天之事反覆告之。
岂滕之地褊小,不足以有为,而王偃灭滕伐薛,败诸侯之兵,果有可畏之实耶?
彊弱者,势也;
得失者,事也。
宋、滕之彊弱有异,故其得失之效不同。
但其一事之如此而为得,如此而为失,则其理未尝不同耳。
若曰以彊弱为得失,则是彊者常得,弱者常失也,岂其然乎?
以善服人,则有心于求胜,故人得以胜之
以善养人,则至诚乐与,而人自心悦诚服。
其原亦判于公私义利之间也。
以善服人者,惟恐人之进于善也。
张华之对晋武帝,恐吴人更立令主,则江南不可取之类是也。
以善养人者,唯恐人之不入于善也。
若汤之事,遗之牛羊,使人往为之耕之类是也。
孟子既以智为始,圣为终,则智者致知之事,圣者极至之名。
其终复曰智巧圣力,是智反妙于圣矣。
南轩以为论学则智圣有始终之序,语道则圣之极是智之极者也。
此说似可以破前所疑,不知如何?
智是见得彻之名,圣是行得到之号,有先后而无浅深也。
圣而不智,如水母之无虾,亦将何所到乎?
孟子谓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而周子有五性感动而善恶分,是又以善恶于动处并言之。
孟子就其情之未发,而周子就其情之已发者言之乎?
情未必皆善也,然而本则可以为善而不可以为恶。
唯反其情,故为恶耳。
孟子指其正者而言也,周子兼其正与反者而言也。
子有「遁天倍情」之语,亦此意也。
顷蒙见教云,往者同安因闻钟声,遂悟收心之法。
显父不揆,验之信然。
当时所说闻钟声者,本意不谓如此,但言人心出入无时,钟之一声未息,而吾之心已屡变矣。
潮汐月临子午则潮生,其理谓何?
岂以子者阳之始,午者阳之极,月为阴属,故其气交激而至此耶?
潮汐之说,余襄公言之尤详。
大抵天地之间东西为纬,南北为经,故子午卯酉为四方之正位,而潮之进退以月至此位为节耳。
以气之消息言之,则子者阴之极而阳之始,午者阳之极而阴之始,卯为阳中,酉为阴中也。
孟子(四) 宋 · 郑厚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一○
吉人唯知为善而已,未尝望其报也。
为善而望其报,是今世委巷溺浮图者之处心也。
孟子滕文公曰:「苟为善,后世子孙必有王者矣」。
是心何心哉!
武王伐纣而利之,非太王、王季、文王之本心也。
孔子泰伯三以天下让,亦曰周之有天下,泰伯不袭封也;
其逊国也,祗其所以为天下也欤。
泰伯虽知季历之贤,可以继绪保邦,而吾不若也;
如使泰伯包藏祸商之心也,夫何至德之足云?
按:《尊孟辨》卷下引《艺圃折衷》。
常语佚文 北宋 · 李觏
 出处:全宋文卷九一三
「尧传之舜,舜传之禹,禹传之汤,汤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之死不得其传焉。
如何」?
「曰:孔子死,不得其传矣!
孟子者,名学孔子而实背之者也,焉得传」?
「敢问何谓也」?
曰:「孔子之道,君君臣臣也;
孟子之道,人皆可以为君也。
天下无王霸,言伪而辩者不杀,诸子得以行其意,孙、吴之智,苏、张之诈,孟子之仁义,其原不同,其所以乱天下一也」。
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
吾以为孟子者,五霸之罪人也。
五霸率诸侯事天子,孟子劝诸侯为天子,茍有人性者,必知其逆顺耳矣。
孟子周显王时,其后尚且百年而秦并之。
呜呼!
忍人也,其视周室如无有也。
孔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
如其仁!
如其仁」!
又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
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
孟子谓「以齐王,犹反手也」,「功烈如彼其卑」,故曰:「管仲,曾西之所不为」。
呜呼!
是犹见人之斗者而笑曰:「胡不因而杀之,货可得也」。
虽然,他人之斗者耳。
桓公、管仲之于周,救父祖也,而孟子非之,奈何!
或曰:「然则汤、武不为欤」?
曰:「汤、武不得已也。
契、相土之时,讵知其有桀哉?
后稷、公刘、古公之时,讵知其有哉?
夫所以世世种德,以善其身,以及其国家而已。
汤、武之生,不幸而遭桀、纣,放之杀之而莅天下,岂汤、武之愿哉?
仰畏天,俯畏人,欲遂其为臣而不可得也。
孟子之言,则是汤、武修行仁义以取桀、纣尔。
呜呼!
吾乃不知仁义之为篡器也。
又《仲虺之诰》:『成汤放桀于南巢,惟有惭德,曰:予恐来世以台为口实』。
孔子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彼顺天应人,犹臲卼如此,而孟子固求之,其心安乎哉」!
「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
又曰:「有君民之大德,有事君之小心」。
《书》序:伊尹「既丑有夏,复归于亳」。
孟子亦曰:「五就汤、五就桀,伊尹也」。
周显王未闻有恶行,特微弱耳,非也,而齐、梁不事之;
非桀也,而孟子不就之。
呜呼!
孟子之欲为佐命,何其躁也!
大哉!
孔子之作《春秋》也,援周室于千仞之壑,使天下昭然知无二王。
削吴、楚之葬,辟其僭号也;
讳贸戎之战,言莫敢敌也。
孔子,则《春秋》不作;
微《春秋》,则京师不尊。
为人臣子不当如是哉?
呜呼!
孟子其亦闻之也哉!
首止之会,殊会王世子,尊之也;
其盟复举诸侯,尊王世子而不敢与盟也。
洮之盟,王人微者也,序乎诸侯之上,贵乎王命也。
美哉齐桓,其深知君臣之礼如此!
夫使孟子谋之,则桓公偃然在天子之位矣,世子、王人为亡虏之不暇,孰与诸侯相先后哉!
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
曰:「纣,一人恶耶,众人恶耶?
众皆善而独恶,则亡久矣,不待周也。
夫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同之者可遽数耶?
亡则逋逃者曷归乎?
其欲拒周者又可数耶?
血流漂杵,未足多也」。
或曰:「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
荀卿曰:杀者皆商人,非周人也。
然则商人之不拒周审矣」!
曰:「如皆北也,焉用攻」?
又曰:「甚哉,世人之尚异也!
孔子非吾师乎?
众言欢欢,千径百道,幸存孔子,吾得以求其是。
虞、夏、商、周之《书》出于孔子,其谁不知?
孟子一言,人皆畔之,畔之不已,故今人至取孟子以断六经矣。
呜呼!
孟子而不信经,是犹信他人而疑父母也」。
或曰:「然则『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禹避舜之子于阳城』,何如」?
曰:「尧不听舜让,舜终于文祖;
舜不听禹让,禹受命于神宗。
二十有八载,或十有七年,历数在躬,既决定矣,天下之心,既固结矣,又何避乎?
禹、舜未相避也。
孟子之言,则古之圣人,作伪者也,好名者也?
王莽孺子手流涕歔欷,何足哂哉」!
或曰:「『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何如」?
曰:「皆孟子之过也。
《大雅》曰:『瑟彼玉瓒,黄流在中』。
九命然后锡以玉瓒秬鬯。
帝乙之时王季西伯,以功得此赐。
周自王季,中分天下而治之矣,奚百里而已哉?
《商颂》曰:『玄王桓拨,小国是达,大国是达。
率履不越,遂视既发。
相土烈烈,海外有截。
帝命不违,至于汤齐』。
契之时已大国,相土承之,入为王官伯,以长诸侯,威武烈烈,四海之外率伏,截尔整齐。
商自相土,威行乎海外矣,奚七十里而已哉?
呜呼!
孟子之教人,教人以不知量也哉」!
或曰:「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
使浚井,出,从而掩之。
象曰:『谟盖都君咸我绩,牛羊父母,仓廪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
二嫂使治朕栖』。
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象曰:『郁陶思君尔』。
忸怩。
舜曰:『惟兹臣庶,汝其于予治』。
有诸」?
曰:「《书》云:『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
又曰:『负罪引慝,祗载见瞽瞍,夔夔斋栗,瞽瞍亦允若』。
瞽、象未尝欲杀舜也。
瞽、象欲杀舜,刃之可也,何其完廪浚井之迂?
其亦有所虑矣。
象犹能虑,则谓二嫂者,帝女也,夺而妻之可乎?
尧有百官牛羊仓廪以备事,舜于畎亩之中而不能卫其女乎?
虽其见夺,又无吏士、无刑以治之乎?
舜以父母之不爱,号泣于旻天,父母欲杀之,幸而得脱,而遽鼓琴,何其乐也?
是皆委巷之说,而孟子之听不聪也」。
「舜『诞敷文德,舞干羽于两阶,七旬,有苗格』,则孟子之讥《武成》,宜矣哉」!
曰:「以天下征一国,以天子征诸侯,如孟贲搏童子,迟速在我,修文德以待其来可也。
《大雅》曰:『以尔钩援,与尔临冲,以伐崇墉。
临冲闲闲,崇墉言言。
执讯连连,攸馘安安』。
方伯伐诸侯,固有讯有馘。
武王以诸侯伐天子,奚不用战哉?
《诗》云:『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騵彭彭。
师尚父,时维鹰扬,凉彼武王』。
是也」。
或曰:孟子之言,诸侯实不听之也,谓迂阔者乎」?
曰:「迂阔有之矣,亦足惮也。
孟子谓诸侯能以取天下矣,位卿大夫,岂不能取一国哉?
为其君不亦难乎!
滕文公尝行孟子之道矣,故许行、陈相目之曰仁政、曰圣人。
其后寂寂,不闻滕侯之得天下也,孟子之言固无验也」。
「孔子与宾牟贾言《大武》曰『声淫及商』,何也」?
对曰:「非武音也,有司失其传也。
若非有司失其传,则武王之志荒矣。
武王之志犹不贪商,而孟子曰,文王『望道而未之见』,谓商之禄未尽也,病其有贤臣也。
文王贪商如此其甚,则事君之小心安在哉?
孔子之妄言哉?
孔子不妄,孟子之诬文王也」。
或曰:「孟子之心,以天下积乱久矣,诸侯皆欲自雄,茍说之以臣事周,孰能喜也?
故揭仁义之竿,而汤、武为之饵,幸其速售以拯斯民而已矣」。
曰:「孟子不肯枉尺直寻,谓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其肯屑就之如此乎?
夫仁义又岂速售之物也?
『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固知有周室矣。
天下之所废,必若桀、纣,周室其为桀、纣乎?
盛之有衰,若循环然。
圣王之后不能无昏乱,尚赖臣子扶救之尔。
天下之地方百里者有几?
家家可以行仁义,人人可以为汤、武,则六尺之孤,可托者谁乎?
孟子自以为好仁,吾知其不仁甚矣」。
孟子曰:「纣之去武丁未久也,其故家遗俗流风善政,犹有存者。
又有微子、微仲、王子比干、箕子、胶鬲,皆贤人也,相与辅相之,故久而后失之也。
尺地莫非其有也,一民莫非其臣也。
然而文王犹方百里起,是以难也。
齐人有言曰:『虽有智慧,不如乘势
虽有镃基,不如待时』。
今时则易然也」。
今之学者曰:自天子至于庶人,皆得以行王道。
孟子说诸侯行王道,非取王位也。
应之曰:「行其道而已乎,则何必之失也?
何忧乎善政之存?
何畏乎贤人之辅?
尺地一民皆之有,何害诸侯之行王道哉?
齐宣王问曰:『人皆谓我毁明堂,毁诸,已乎』,孟子对曰:『夫明堂者,王者之堂也。
王欲行王政,则勿毁之矣』。
王政而居明堂,非取王位而何也?
君亲无将,不容纤芥于其间,而学者纷纷强为之辞,过矣」。
学者又谓:「孟子权以诱诸侯,使进于仁义。
仁义达则尊君亲亲,周室自复矣」。
应之曰:「言仁义而不言王道,彼说之而行仁义,固知尊周矣。
言仁义可以王,彼说之则假仁义以图王,唯恐行之之晚也,尚何周室之顾哉!
呜呼!
今之学者雷同甚矣。
孟子而非六经,乐王道而忘天子。
吾以为天下无孟子可也,不可无六经;
王道可也,不可无天子。
故作《常语》以正君臣之义,以明孔子之道,以防乱患于后世尔。
人知之非我利,人不知非我害,悼学者之迷惑,聊复有言」。
按:余允文《尊孟辨》卷中,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又见《李觏集》标点本附录。
平土书(下) 北宋 · 李觏
 出处:全宋文卷九○九、《直讲李先生文集》卷一九
十四曰:按县地二十八同,各四面皆有接,其制如稍地之角(角置四同者也。)
二十八同,同九万夫,合计二百五十二万夫。
今积得田二百四十七万二千七百三十五夫七十亩一十三步一十二尺。
盖其馀尽以为遂、径、沟、畛、洫、涂、浍、道也(以二百五十二万夫言之,则遂、径、沟、畛、洫、涂、浍、道所占四万十千二百六十四夫二十九亩八十六步二十四尺。)
十五曰:按畺地三十六同,其三十二同各三面有接,一面无接,其制如稍地之正(正置十六同者也。)
四角四同,各二面有接,二面无接(回曲故也。)
每同前左右两行一十六成(以自内视角为前。),每成之一面变其半洫半涂以为一浍一道,计增占一百一十八亩八十八步外,其不成夫之田,犹有九千八百八亩九十六步。
后左右两行一十六成,每成之一面变其半洫半涂以为半浍半道,计增占三十九亩六十二步二十四尺外,其不成夫之田,犹有九千八百八十八亩二十一步一十二尺。
前角一成,变其两面各半洫半涂以为一浍一道,计共增占二百三十七亩六十五步一十二尺外,其不成夫之田,犹有九千六百九十亩一十八步二十四尺。
左右两角二成,每成之一面变其半洫半涂以为一浍一道,又一面变其半洫半涂以为一浍一道,又一面变其半洫半涂以为半浍半道,计共增占一百五十八亩四十七步有四尺外,其不成夫之田,犹有九千七百六十九亩三十六步三十二尺。
后一角一成,其两面各变其半洫半涂以为半浍半道,计共增占七十九亩二十五步一十二尺外,其不成夫之田,犹有九千八百四十八亩五十八步二十四尺。
每同百成,总计七万八千四百夫。
其不成夫者,于中六十四成,成有九千九百二十七亩八十四步。
缘边三十六成,其一十六成,成有九千八百八亩九十六步;
又一十六成,成有九千八百八十八亩二十一步一十二尺;
又一成有九千六百九十亩一十八步二十四尺;
又二成,成有九千七百六十九亩三十六步三十二尺;
又一成有九千八百四十八亩五十八步二十四尺。
百成通计九十八万九千六百一十四亩有四步一十六尺。
一切以夫折之,则又为九千八百九十六夫一十四亩有四步一十六尺。
统论之,则此一同之地,为田八万八千二百九十六夫一十四亩有四步一十六尺。
其馀尽以为遂、径、沟、畛、洫、涂、浍、道也(以九万夫言之,则遂、径、沟、畛、洫、涂、浍、道所占一千七百有三夫八十五亩九十五步二十尺。)
凡畺地三十六同,同九万夫,合计三百二十四万夫。
今积得田三百一十七万八千九百一十四夫六十三亩二十五步一十二尺。
盖其馀尽以为遂、径、沟、畛、洫、涂、浍、道也(以三百二十四万夫言之,则遂、径、沟、畛、洫、涂、浍、道所占六万一千八十五夫三十六亩七十四步二十四尺。凡五涂各有所隔,径隔于沟,畛隔于洫,涂隔于浍,道隔于川。所隔之处必有桥焉。川之水必决路而泄之,以归于大川,各随地势所向,不可定其隔处。井田之径、畛、涂、道,亦如乡遂为桥浍之水,亦泄而归诸大川也。司险职曰:「周知其山林川泽之阻而达其道路。」康成谓川泽之阻则桥梁之。下文曰「设国之五沟五涂而达其道路」,康成虽不复解,然以上文观之,此为桥梁亦明矣。匠人职浍之下曰:专达于川,各载其名,盖谓大川也。以此察彼,知其皆然。)
是都鄙之田制备矣。
十六曰:或曰:大哉!
王畿之广轮,王国之远近,任地之异,制田之例,山川之不亿度,沟涂之有增占,自万夫以至于一同,自近郊以至于畺地,繄子之论详矣。
其所以授于民多少之数,可得而闻与?
曰:夫治民必先定其居处,而后可使之乐业也。
司空执度,度地以居民,正为此焉。
今六乡、六遂各七万五千家也,然此才谓农民,其馀有百工、商贾、庶人在官者,凡此之类,抑又多矣。
载师职曰「以廛任国中之地」,康成谓:廛,民居之区域也,里居也。
遗人职曰「掌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艰阨」,康成谓:乡里,乡所居也。
县师职曰「掌邦国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康成谓:郊里,郊所居也。
释云:乡里据国中(即以乡之民,居在国中。载师以廛里所任地是也。),郊里据在郊(即六乡之民,所居郊者也。),然则六乡之居,布在国中,外至近郊远郊也。
遂人职曰:辨其野之土,以颁田里,夫一廛,田百亩。
则六遂之居在甸地者也(旧说廛者二亩半,一家之居。孟子曰,「五亩之宅,树之以」,当从孟子五亩为正。甸地既一廛五亩,则郊内国中亦各五亩也。)
康成注《遂人》谓:廛,城邑之居。
注《载师》云:以廛里任国中。
而遂人职授民田,夫一廛田百亩,是廛里不谓民之邑居在都城者。
与郑意以六遂之民,虽田在甸地,而居于国中,且甸地于国二百里也,去家二百里而耕,孰为便哉?
抑王城方九里,为方一里者八十一,凡里九百亩,为七万二千九百亩,尽以为遂民之居,一家五亩,才可容万四千五百八十家。
况王宫、祖社、朝市、国宅之属及乡民所居在其中乎?
则六遂七万五千家于何置之?
苟郑意都城都邑之城,则六遂所管与都邑异,遂民不可越在都邑也,又其往来亦非近矣。
康成既以六乡之居有在于郊,则六遂之民奚为不可居甸乎?
是失之甚矣!
大司徒职曰:「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沟之。
以其室数制之」。
康成亦谓城郭之宅田室。
盖郑以六遂居在国中,故于都邑,亦云室在城郭也。
其经意但以室数为家数,岂分于城之内外与?
其实采地之民,或居城郭,或在野焉,其地盖亦不出一廛五亩之数也。
或曰:敢问莫非王民也,而吾子之论以六乡为农人,而百工商贾之类不与其数,何哉?
曰:觏观郑注则然,且裁其理至当矣。
夫农人,国之本也。
三时力耕,隙而讲武,以之足食,以之足兵。
或致之于庠序,习礼义,为贤才,是天民之良者也。
故为之乡,为之遂,以编著之而统于司徒
司徒教官也。
若夫工商之类,弃本逐末,但以世资其用,不可无之,安足比于农人哉?
抑其各有所统,工则统于司空,贾则统于司市,庶人在官者各统于其官府,其馀皆然,虽不系于乡遂可也。
曰:既不系于乡遂,则其所处郊乎,国乎?
曰:圣王敦本尚俭,虽有工贾,必不甚众,庶人在官者亦有常数,其馀益寡矣!
国中或可以居之,抑其朝夕有事于市朝,当在国中,乃为便也。
十七曰:或曰:奠民之居,既承教矣,耕田之数,愿闻其悉。
曰:按大司徒职曰:「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沟之,以其室数制之。
不易之地,家百亩;
一易之地,家二百亩;
再易之地,家三百亩」。
此都鄙授田之制也。
不易之地,岁种之,故家百亩。
一易之地,二岁一种,故家二百亩。
再易之地,三岁一种,故家三百亩。
以地利有厚薄,宜差之也。
又遂人职曰:辨其野之土,上地,夫田百亩,莱五十亩,馀夫亦如之。
中地,夫田百亩,莱百亩,馀夫亦如之。
下地,夫田百亩,莱二百亩,馀夫亦如之。
此六遂授田之制也。
亦以地利有厚薄,故差其莱数以平之。
莱,田之休不耕者也。
至六乡之田,未见明文,惟小司徒职云:「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
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
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
以觏观之,若以为都鄙六遂乎,则中地、下地已增其田莱亩数,榷其收入,必亦无偏不容,更有七人、六人、五人所食之差也。
此盖是六乡授田之制,以郊地狭隘而六乡分之。
矧场圃、宅田、士田、贾田、官田、牛田、赏田、牧田在其间,则虽有中地、下地,不得更增其亩数,但以其家人多少制之。
七口以上则授之以上地,六口则授之以中地,五口以下则授之以下地焉,其实皆百亩也(地有九等,所养男女自二人以至十人,七、六、五者,举中地之三等而言也。)
今据远郊之内,田二十万夫(近郊四万夫,远郊十六万夫。)
其不为万夫之川者,又有一十五万三千五百五十九夫四十六亩七十九步四尺(近郊四万八千一百六夫有八步三十二尺,远郊一十万五千四百五十三夫四十六亩七十步八尺。),盖以为六乡之田也,里也(里,居也。),场圃也,宅田也,士田也,贾田也,官田也,牛田也,赏田也,牧田也。
其馀则王城之外有环涂(环涂七轨。),有野涂(野涂五轨。),有郊(四郊皆有神兆。),有明堂(明堂在国之阳,三里之外七里之内,丙巳之地,宫方三百步。),有籍田(籍田千亩。),有学(虞、庠在国之西郊。),有榭(榭所以讲军实,足以临见王之士卒而已。其所不夺穑地,瘠硗之地于是乎为之。其执须在城之外也。),亦或有山陵、林麓、川泽、沟渎之跨其地(其不为万夫之川者,亦未计出五沟五涂所占也。下同。),又其馀则以待馀夫也。
或曰:郊内无馀夫之文,子何以言之?
曰:六乡之人,不得不有馀夫,且举遂,则乡可知矣。
亦计郊内地,犹有以待之地。
甸地之田七十二万夫,其不为万夫之川也。
又有三十二万九千九百三十八夫五十七亩七十四步八尺,盖以为六遂之田也,廛也。
其馀亦或有山陵、林麓、川泽、沟渎之跨其地,又其馀则以为公邑也。
或曰:子既言乡有馀夫,而于遂何以不言?
且遂人职已著之矣。
曰:遂之馀夫所受之田,属公邑耳,不可析言也。
遂之家数与田既有定限,其地域且沟树之矣。
若有馀夫,其田何从而得?
必外取于公邑焉。
曰:然则六乡馀夫所受之田,以不为公邑?
曰:郊内地狭,其隙者必不甚多,且近偪王国,故虽以待馀夫,不复别称为公邑也
或曰:公邑独遂之馀夫耕之乎?
曰:不然。
康成谓士、工、商以事入在官,而馀夫以力出耕公邑。
觏谓亦非独士、工、商而已也,虽庶人在官者,畜牧之家之馀夫,亦出耕于此焉。
民之生息,岁月浸多,积数世之后,其馀夫岂可胜数?
公邑虽广,或弗能容矣。
是圣人先有以待之也。
若稍以外,则八十四同(稍地二十同,县地二十八同,畺地三十六同。),除名山大泽不以颁(凡当山陵、林麓、川泽、沟渎不废,悉以班之。),其馀以为王子弟食邑、公卿大夫采地,又其馀则以为公邑也。
食邑、采地之内,则自以授其所管之民,其馀亦或有山陵、林麓、川泽、沟渎之跨其地,又其馀则以待馀夫也。
又弗能容,则亦当出耕于其所近公邑,其人则系于都鄙,其田税则归于王官,是公私两利之意也。
或曰:《遂人》云: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
康成谓:去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涂巷三分之制,其馀如此,以至于畿。
康成固知都鄙为井田矣,则其意谓公邑自稍以外,亦如甸地,为万夫之川与?
曰:是康成之误也。
此川上有路,以达于畿,止谓由此路而往,可通于畿耳。
以明其所以为道路于田间者非妄也,将以利往来之人,内通于国,外通于畿,国近而畿远,远之可达,近可知矣。
是以省文,言畿而不言国也,非谓一槩为万夫之川以至畿也。
且自稍以外公邑,诚以采邑之馀,一切使大夫治之,后复欲爵禄于人,又取之以为采邑也。
公卿大夫,寔有定员,若有王子弟则世世生息,安有纪极?
是采邑之增,无世无之。
茍今公邑尽为万夫之川,他日造都鄙为井田,又当改作乎?
何劳力之甚也。
若造都鄙而循用万夫之川,非制也。
以觏论之,甸地公邑自依六遂,万夫之川,稍县、畺地、公邑亦循都鄙井田之制,或近或远,随宜而变,于义当矣。
或曰:都鄙授田,则有不易百亩,一易二百亩,再易三百亩,凡三等。
遂地授田,则有上地田百亩、莱五十亩,中地田百亩、莱百亩,下地田百亩、莱二百亩,凡三等。
乡地授田,则有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虽以地利差其口数,其田实皆百亩,凡一等。
康成之义,自六乡以及甸、稍、县、都,悉以不易、一易、再易通率之云一家受二夫。
且不易、一易、再易独是都鄙授田之制,岂可以包乡遂乎?
曰:康成固妄矣。
非徒不可以包乡遂也,虽都鄙之制有不易、一易、再易,然须定有一百亩不易者,二百亩一易者,三百亩再易者,合六百亩而三家受之,此则可云通率一家受二夫也。
若多少稍差则已失之矣,况其积算数百万夫,而乃公言通率一家受二夫,何其徒用心哉?
今则皆不取焉,但备举乡遂、都鄙授田之明制,使执事者躬相地宜而须之,不敢以预言也。
十八曰:或问田里之论则然矣,其王子弟食邑、公卿大夫采地,小大之法何如?
曰:康成谓其制三等。
百里之国凡四都,一都之田税入于王,五十里之国凡四县,一县之田税入于王,二十五里之国凡四甸,一甸之田税入于王,其意以公采地为一等,百里之国也(王之母弟及庶子同。)
卿采地为一等,五十里之国也(稍疏者同。)
大夫采地为一等,二十五里之国也(最疏者同。)
又其注《载师》,谓家邑,大夫之采地;
小都,卿之采地;
大都,公之采地,王子弟所食邑
然则三公百里之国在畺地,卿五十里之国在县地,大夫二十五里之国在稍地也。
畺地三十六同,同为百里之国一,是为三十六国也。
县地二十八同,同为五十里之国四,是为一百一十二国也。
稍地二十同,同为二十五里之国十有六,是为三百二十国也。
此其大略耳。
茍有名山大泽占之,则依所占减焉。
或王子弟、公卿大夫人数少,食之不尽,则以其馀为公邑,以俟后耳。
然今按《周礼》公三人(其乡老,二乡则公一人,盖此三公兼之。),卿十有五人三孤六官及太卿大夫,每乡卿一人。)大夫则《冬官》已亡,唯五官在,五官之属,大夫三百三十七人(烦不备举。),若加以冬官之属及公邑,又别有大夫治之,其数盖不下四百人也。
今稍地为二十五里之国三百二十,或有名山大泽占之,则从而减焉,又王子弟最疏者之所食在其中。
若是,大夫之邑,其不足者多矣。
然县地为五十里之国一百一十二,虽或有名山大泽占之,及王子弟稍疏者之所食在其中,而卿止于十有五人,其馀地盖尚多也。
大夫之邑不足,其取诸此乎?
虽王之母弟庶子众多,畺地弗能容之,取于此亦可也;
又其馀,乃以为公邑焉。
或曰:《礼》云:天子立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于《周礼》何其不同也?
曰:此夏礼而商因之者也,其田则公百里,卿七十里,大夫五十里。
至周则自卿以下,增其员而减其禄,盖后世政事渐繁,事繁则官不得不增,官多则禄不得不减,势使然也。
十九曰:或人请问赋税之法。
觏对曰:按太宰职「以九赋歛财贿,一曰邦中之赋,二曰四郊之赋,三曰邦甸之赋,四曰家削之赋,五曰邦县之赋,六曰邦都之赋(馀三者不出于田里,故不举。)」。
康成谓:「赋,口率出泉也。
今之算泉,民或谓之赋,此其旧名,与乡大夫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辨其可任者皆征之。
遂师之职亦云:以令其财征,皆谓此赋也」。
是则周时已如汉算泉,但汉法算泉,人百二十,周之赋,泉数则未闻矣。
又按载师职曰:「凡任地,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唯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
此征则皆指田税也。
康成谓「国宅,凡官所有宫室,吏所治者也。
周税轻近而重远,近者多役也。
园廛亦轻之者,廛无谷,园少利也」。
经又曰:「凡宅不毛者,有里布。
凡田不耕者,出屋粟。
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
康成亦谓「宅不毛者,罚以一里二十五家之泉」。
今详司农注引《孟子》云,「廛,无夫里之布」,其意可取。
盖凡税者,各随其地所出。
田有谷则输其谷,宅有桑麻则输其布帛。
唯廛里在国中者,人众宇广,无所树艺,则课之出泉布,亦料其廛地所可树艺多少,二十之价而取其一焉。
若城外之宅,可树桑麻,而怠废不为者,则依国中例,课之出泉布。
盖树桑麻易为功,而出泉布难为力,所以罚之,使其勤耳。
故曰「宅不毛者有里布」也。
田不耕者出屋粟,康成谓「罚以三家之税粟(《周礼》不为屋,但以三家之税粟,借文以称之焉。)」。
盖不耕一夫之田,则纳三夫之税粟,倍重之,亦以罚其怠也。
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康成谓「出夫税、家税」。
夫税者,百亩之税。
家税者,出士徒车辇给繇役。
盖勤而就田业,则有夫家之税;
閒而无职事者,亦有夫家之税。
与其无地而输财,孰若受田之获利也?
此亦以劝其勤耳。
大略自国以至于畿,税轻者不减二十而一,重者不逾十二漆林虽重,顾亦少焉。),皆以役多少参折之也,此赋税之定令也。
或曰:古者皆谓周税什一,今此论何其等级之多乎?
曰:其谓什一,举近郊而言也。
古之言质,举近而略远也。
后儒耳目不接,得其略而失其详,因谓皆什一也。
夫周礼岂可诬哉?
抑不独于周然也,其言夏、商什一者,亦犹是也(后凡言什一者意同。)
或人又问曰:幸卒业于赋税矣。
其所以制军旅、具车甲,愿因言焉。
曰:按《夏官·司马》曰: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
王六军,军将皆命卿。
二千五百人为师,师帅中大夫
五百人为旅,旅帅下大夫
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
二十五人为两,两司马中士
五人为伍,伍皆有长。
康成谓「军、师、旅、卒、两、伍,皆众名也。
伍一比,两一闾,卒一旅,旅一党,师一州,军一乡,家所出一人」。
此则六乡为六军,七万五千人也。
又按遂人职曰:「以岁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简其兵器,教之稼穑」。
康成谓「遂之军法,追胥起徒役如六乡」。
若是,则六遂亦为六军,七万五千人也。
但以王家迭而用之,则其兴发常六军耳,故止言六军也。
乡、遂制军之法也。
又按《司马法》:通三十家出匹马,士一人,徒二人。
成三百家出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
终三千家出革车十乘,士百人,徒二百人。
同三万家出革车百乘,士千人,徒二千人。
此虽井田,顾未与周制同。
今按《春秋》成元年三月「作丘甲」,杜氏注以为丘出戎马一匹,牛三头;
甸出长毂一乘,戎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
此甸所赋,今鲁使丘出之,讥重歛,故书。
《左传》哀十一年:季孙欲以田赋,使冉有访诸仲尼仲尼不对,而私于冉有曰:「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歛从其薄。
如是,则以亦足矣(杜氏亦谓出戎马一匹,牛三头,是赋之常法。)
若不度于礼,而贪冒无厌,则虽以田赋,将又不足。
且子季孙若欲行而法,则周公之典在,若欲茍而行之,又何访焉」!
以是观,则丘赋实周公之典,举则甸明矣。
如此一同百甸(甸旁加为成,则百成也。),亦百乘也。
百乘则戎马四百匹,牛一千二百头,甲士三百人,步卒七千二百人。
乘数虽同,而士卒之制多少异矣。
今亦本周制为定,盖甸以内六乡六遂,则为十二军,迭用其六军。
稍以外八十四同,则为八千四百乘,亦远近异制矣(如有名山大泽占之,同数不满则亦依数减之矣。)
以一切而言,则畿内千里合当百同,故古谓天子万乘也。
大凡康成谓成之一甸,同之四都,出田税;
其旁加者,甸旁以治成之洫;
都旁以治同之浍。
觏谓沟洫始为之也,则用力多;
治之也,则用力寡矣,曷足免其田税乎?
今观车赋止于甸不言成,岂非旁加者不与车赋,但主为治洫乎?
总百成之旁加者,既各尽治其洫,又共治其同之浍,以役折役,于事为宜,且其治洫、浍,一岁中岂数数然哉?
是赋税、军旅、车甲之议尽矣。
二十曰:或曰:古之人皆谓周为公田,公田百亩,其二十亩以为八家之居,八家各受百亩,以为私田,通九百亩为一井。
公田借民力以耕,不税其私田。
《诗》、《春秋》、《论语》、《孟子》之说皆然。
特《周礼》为异,税夫无公田。
康成以为,周之畿内用贡法(税夫无公田,夏之贡法也。),邦国用助法(制公田不税夫,商之助法也。)
畿内用贡法者,乡、遂及公邑之吏,旦夕从民事,为其促之以公,使不得恤其私。
邦国用助法者,诸侯专一国之政,为其贪暴,税民无艺。
此论何如?
曰:天子之政,自国而形天下者也。
岂有天子之国自税民田,而令诸侯但为公田而不税哉?
虽其岁入同归于什一,然非所以身率之谓也。
且畿内有乡、遂、公邑之吏,旦夕促之以公,而诸侯之国岂无其吏能促之者乎?
苟为其贪暴税民无艺,则若王政明,诸侯奉法,虽使之税,敢过制乎?
若王政不明,诸侯不奉法,虽为公田,彼不能外取乎?
是皆非通理之论也。
觏谓周之畿内,以及天下诸侯,一用贡法,税夫无公田也。
公田,商礼也。
文王之时,虽已受命,尚为商之诸侯,其田犹依商礼。
武王得天下,周公摄政,作礼乐,方遂变之。
故言周为公田者,其原在闻之于文武之时,而不知周公已变之也。
《孟子》曰:「夏后氏五十而贡,商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
彻者,彻也。
助者,藉也」。
孟子既知周制与商异矣。
其下文又曰:「《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惟助为有公田。
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
孟子虽知周制与商异,然见《诗》有公田之文,其诗又是《周雅》,故复疑周亦为公田,如商之助也。
其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则疑之之辞也。
既疑周为公田,故至滕文公使毕战问井地,乃对以圭田、馀夫、公田之说,谓今可行也。
夫圭田,亦商礼也,周则曰士田矣。
馀夫二十五亩,盖亦商礼也。
周则皆百亩矣。
然则孟子所称,悉是所闻商时之礼,徒见《周诗》引公田,乃复疑是周制耳。
不然,何以上文云「周人百亩而彻」,如彻取之谓与?
至如周诗所引公田,亦非指言当时之事,盖以幽王政烦赋重,君子伤今而思古,故引古公田以讽之,亦不言之公田果在何王之时也。
独其上章云:「播厥百谷,既庭且硕,曾孙是若」。
郑笺云:曾孙谓成王也。
若以成王之时,则周公已作礼乐矣。
而曰「雨我公田」,是周制果为公田也。
康成何以专指曾孙为成王
夫孝孙、曾孙,抑是事宗庙之通称,《礼》曰「祭称孝子孝孙」,以其义称也。
其称曾孙某,谓国家也。
若是,则人君能继先祖有国家,君子取其庙中之称,而称之曰曾孙,皆可也,岂成王得专之哉?
安知诗人所指不谓武王也?
文王也?
苟诗人所指谓武王以上,则自是周公未制礼之前,诚无害于《周礼》之夫税也。
孟子齐宣王亦曰:「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
是乃正指九一公田在文王也。
文王则依商礼决矣。
独至《周诗》而疑之,疑之又不明辨,从而遂其疑(谓答毕战也。),顾亦先后反矣(先言彻,后言公田也。)
《春秋》宣十五年「初税亩」。
《左传》曰:「初税亩,非礼也。
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
觏谓鲁之先,田税既定矣,然山林川泽之旁,历世之后,或颇垦辟,以有馀亩,宣公又履而税之。
《传》称「谷出不过藉」,盖丘明谓周家虽不谓公田,然其井邑之所出税谷,亦不过商时藉数,如《孟子》所谓「其实皆什一」之义也,非谓周有公田而借民力以耕也。
《公羊》曰:「古者什一而藉」。
《谷梁》曰:「古者公田为居,井灶尽焉」。
是皆举商礼以言之也。
大凡先儒多称商礼,抑非止闻之于文武之时,而不知周公已变之也。
盖亦孔子商之子孙,其服行尚依商礼(《檀弓》:夫子曰:「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商人殡于两楹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而也,商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于两楹之间。夫明王不兴,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将死也。」)
而《论语》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
从周」。
诚夫子其身之私,则法先祖,天下之公,则从时王。
且周制文于商也,其可忽诸?
先儒徒见夫子行商礼,因谓天下之法尽当从商,则其所言多称商礼,传之积久,后世莫知其本源,误谓之为周制。
故言周制者,或以商礼杂乱其间,则后世之言,益不可信也。
如有若之对哀公:「盍彻与」?
实止谓周家什一之彻法不足,更疑其道公田也。
夫如是,则《诗》、《春秋》、《论语》、《孟子》,皆不谓周公之制有公田,后世诸儒解之者非也,康成惑之亦非也,自王国以至于藩服,一也。
或曰:助法不善与,周公故变之也?
曰:助法,善之大也,周公变之,虑之深也。
周公以民益顽,吏益猾,公田之耕,或不尽力;
藉谷之入,或有隐欺。
不如一委之民,而制其赋税。
税有所常。
责有所在,安坐而视其入也。
礼制愈崇,国用愈广,何暇从容如上世乎?
虽然,无所增重也,第谨其定数耳。
于民既无伤,于国则不乏,是圣人虑之深,制之中也。
或曰:敢问《司马法》既为井田,而周公变之,何也?
曰《司马法》虽为井田,然其未方也。
唯井方一里,成方十里,同方百里焉。
其馀十井为通,则长十里,广一里,十成为终,则长百里,广十里,皆不方也。
周公欲以封邑诸侯群臣,故自井以上皆方之。
邑方二里,丘方四里,甸方八里,县方二十里,都方四十里,成与同则仍依《司马法》。
方者依之,不方者改之,无小无大皆方也,举而用之之易也。
井田既变,则车赋亦不得复依《司马法》矣,故以丘、甸制焉。
且一甸六十四井,虽尽再易之地,犹可授一百九十二家,其出甲士、步卒共七十五人,不为多矣。
抑征讨有时,非常常而用也,故士卒之数增焉,皆圣人以义制事,预备不虞之道也。
或曰:《司马法》文王时所作,而周公敢变之,何也?
曰:夫孝者,谓能承其志意,非必尽循其政令,胶柱而不改也。
文王虽作《司马法》,而未之施行乎。
文王在岐为诸侯,见商祚将尽,知天命在己,故经始《司马法》,待其即天子位而行之。
文王大勋未集,武王而崩,周公摄政,乃取其书而述传之。
可则因,否则革,广以众制而为周礼焉,益无过也。
曰:文王,圣人也,其为书,安有否而可革者乎?
曰:圣人因时制宜,文王之时周公之时异,故文王以其时而言,周公以其时而变也。
或曰:诸侯之国亦井田也,其制何若?
曰:亦犹都鄙而已矣。
始之为乡遂,次之为都鄙,或满以万夫,或极以一同,至于诸侯,则不言其田制,其取诸都鄙亡疑矣。
欲知外者观诸内,欲知远者本诸近,兹不待备言而可鉴也。
大哉,周公乎!
接文武之圣,救商人之敝,以之为礼,礼无不中;
以之为政,政无不和。
土,天下之广也,而一块莫敢争,先为之限也。
口,天下之众也,而勺饮无所阙,先为之业也。
率饱煖之民而纳之于仁义,欢焉可不反顾矣。
其曰兼三王,不亦宜乎!
后虽有作者,周公其弗可改也已。
曰:然则如之何则可?
曰:法而行之,复为一周乎!
右定著二十章,经析其微,注择其善,极数明用,会异于同,劲正备具,无越此书矣。
犹惧其未可以灼见也,作三图以翼之:一曰《王畿千里之图》,二曰《乡遂万夫之图》,三曰《都鄙一同之图》。
图之矩画颇高广,故别行,不缀于篇。
明明后如欲举周公之制,观是书、按是图以令之,其如取诸掌乎!
若犹未也,敢私于学礼者,故书。
春秋义 其十八 纪侯大去其国 宋 · 杨时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八七、《杨龟山先生集》卷八
大去者,举国而去之之辞也。
纪季以酅入于齐,事之以土地也,犹不免焉,故举国以违其难。
此智者之事,畏天者所为也。
《春秋》善之,书曰「大去」,与夫书「奔」者异矣。
或曰世守也,非身之所能为也,故国君死社稷,义之不得避也;
然则纪侯之去国,无亦伤世守之义乎?
曰:昔者大王避狄而去邠,非择而取之,不得已也。
孟子所以教滕文公者,亦如是而已。
此古人皆然,何独至于纪侯而疑之乎?
孟子 其十五 君请择于斯二者 宋 · 杨时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八七
国君死社稷,故告之以效死勿去,正也;
至其甚恐,则以太王去邠之事告之,非得已也。
然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亦在彊为善而已,故太王去邠,民从之如归市。
不知为善而去国,则民将适彼乐土矣,尚谁从之哉!
滕文公未必能如太王也,使其去国而遂亡,则不若效死勿去之为愈也,故又请择于斯二者。
论语经筵讲义 其三 道千乘之国章 宋 · 杨时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八六
滕文公问为国,孟子曰:「民事不可缓也」。
故道千乘之国以钦事而信为先。
盖不钦则下慢,不信则下无适从,而事卒不立矣。
崇宁大臣轻变祖宗故事,而不能期月守,如钞引之法是也,其害有不可胜言者。
故宽恤之诏年一举之,徒挂之墙壁而民不听,以其易为而无信故也。
此前日之覆辙,可不监之哉!
《易》曰:「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盖用不节则必至于伤财,伤财必至于害人。
故思爱人必先节用,节用而不以制度,则俭而或至于废礼,非所以为节也。
夫先王所谓理财者,非尽笼天下之利而有之,其取之有道,用之有节,而各当于义之谓也。
取之不以其道,用之不以其节,而不当于义,则非理矣。
故《周官》以九职任民,而后以九赋歛之。
九赋之入各有所待,不相侵紊,而太宰又以九式均节之。
下至公事刍秣之微,匪颁好用,咸有式焉,虽人主不得而逾也。
岁终制国用,则量入而为出,此之谓制度。
有不如式,则太宰得以均节之。
所谓王及后世子不会者,特有司之事耳。
盖有司当禀令而已,不可得而会也。
崇宁以来,污吏持不会之说以济其奸,私窃横歛而莫之禁,故费出无经,而上下困矣,尚何爱人之有?
古之于民,春析夏因,秋夷冬隩,各以其时。
其使之也,家无过一人,岁无过三日,则数口之家,常有馀力矣。
既蜡则休老劳农,君子不兴功,此爱人之道也。
用之或违其时,使力本者不获自尽,虽有爱人之心,而民不被泽矣。
故言节用爱人而继之,以此也。
胡德辉 宋 · 杨时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九一、《杨龟山先生集》卷一四
问:「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为仁矣」。
子曰:「可以为难矣,仁则吾不知也」。
克谓其克人也,若颜子克己,然后可以不克人。
伐谓伐其功也,伐其善也。
大禹犹有待乎告戒,所谓「汝惟不伐」是已。
怨,必如伯夷求仁而得仁,然后可以无怨。
欲,必如公绰然后可以谓之不欲。
夫颜子亚圣者也,入圣域者也,伯夷圣之清者也,而公绰不欲又为成人之质。
今欲四者不行,宜可以为仁矣。
今止谓之「可以为难」,不已轻乎?
求其说而不得。
答:克伐怨欲,在常情易发难制。
有而不行焉,可以为难矣。
若夫仁,则又何克伐怨欲之有?
问:「思无邪」。
思而后积,积而后满,满而后发。
《诗》三百篇,大抵思之发也。
思而无邪,《诗》何不然哉!
或曰,有思皆邪也,无思则土木也。
思无邪者,惟有思而无所思乎!
佛语以迷真起妄,最初一念为念之正,此理合矣。
然是说也,果圣人当时告门人之意乎?
答:《书》曰:「思曰睿,睿作圣」。
孔子曰:「君子有九思」。
夫思可以作圣,而君子于貌言视听必有思焉,而谓有思皆邪,可乎?
《系辞》曰:「《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
夫自至神而下,盖未能无思也。
惟无思为足以感通天下之故,而谓无思土木也,可乎?
此非穷神知化,未足与议也。
《诗》三百出于国史,固未能不思而得,然而皆止于礼义,以其所思无邪而已。
问:「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或谓性也,天也,道也,三者同出而异名。
知性之未始有物也,虽天亦然;
知天之未始有物也,虽性亦然。
或曰不然,性明其理,天道明其事。
明理之际,或疑其无;
明事之际,或疑其有。
必也理事俱融。
此其说之难闻也。
故经言天道皆以祸福善恶焉,异乎言性也。
二说孰是?
答: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
性、命、道三者一体而异名,初无二致也。
故在天曰命,在人曰性,率性而行曰道,特所从言之异耳。
所谓天道者,率性是也,岂远乎哉!
夫子之文章,乃所以言性与天道非有二也,闻者自异耳。
子贡至是始与知焉,则将进乎此矣。
问: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
心不违仁,必不待见之言行也,然非行,何自而知之?
仲尼知颜子,亦有说矣。
答: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则其不违可知矣。
问:「不逆诈,不亿不信,抑亦先觉者,是贤乎」?
逆其诈,将有不胜其诈;
亿其不信,将有不胜其不信。
先觉之人,所病在是。
不逆诈,不亿不信,此其所贤也。
不然,先觉适为智料隐匿者尔,非其贤也。
或曰:不然,孔子谓先觉,君子亦以是为贤,非独我也。
答:君子一于诚而已。
惟至诚为可以前知,故不逆诈,不亿不信,而常先觉也,抑亦以是为贤乎。
若夫不逆不亿,而卒为小人所欺焉,斯亦不足观也已。
问:「回也其庶乎,屡空」。
说者谓若庄周所谓忘仁义礼乐,与夫坐忘之谓也。
然下文言「赐不受命而货殖焉」,则所谓空者,非忘仁义之类也。
然空必谓之屡者何如?
答:「其心三月不违仁」,则盖有时而违也。
然而其复不远,则其空也屡矣。
空也者,不以一物置其胸中也。
子贡货殖,未能无物也。
孔门所谓货殖者,岂若世之营营者耶?
特于物未能忘焉耳。
问:「子见南子子路不说」。
子路平居受教孔子者也。
孔子南子,虽如子路者且有不谕,他人何自而谕哉!
盖圣人用权处,平居不以语学者,此子路所以疑而不说也。
南子不可见审矣,今见所不见,不害为孔子者,何说?
答:南子卫灵公之妾,以妾为妻,五霸之所不容,况孔子而可以见之乎?
子路所以不说也。
然当是时,穷为旅人,不得而正之者,天实厌之也。
孔子而得位,固将正之也。
然卫之人皆以为小君,而谓过吾国者必见吾寡小君,则孔子安得而不见?
否之时,「包承,小人吉」,此大人处否而亨之道也。
问:「原壤夷俟」。
原壤为贤耶,圣人固以不逊弟罪之矣;
原壤为不贤耶,然于圣人敢以夷俟,圣人不绝之,又从而以杖叩其胫。
则壤果何人者耶?
或曰圣人如此,故者无失其为故也。
然则仲尼故亦多矣,何独于见之?
答:原壤之母死,登木而歌,孔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其置之礼法之外久矣。
原壤,盖庄生所谓游方之外者也,故敢以夷俟
孔子切责之,畏其乱俗也。
然谓之为贼而叩其胫,不已甚乎?
而彼皆受之而不辞,非自索于形骸之内,而不以毁誉经其心,孰能如是?
盖惟原壤而后待之可以如此。
问:「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孔子终身行仁者也,当时学士大夫有不知,奈何颜子一日为仁而使天下归仁焉?
或曰:不然,「天下归仁」,犹皇极之道,天下所共由也。
颜子克己太过,其末将有墨氏之弊,人之乐于为仁者鲜矣,此仲尼所以救之。
一日能然者,由一日而积也。
后之知是说者惟孟子,其然乎?
答:吕与叔尝作《克己复礼颂》,曾见之否?
其略曰:「洞然八荒,皆在我闼。
孰曰天下,不归吾仁」?
斯言得之。
若未见,俟寻本录去。
问:「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
《论语》一书未尝及老氏,盖设教不伦也。
或说此所谓老彭,乃老氏与彭篯,非谓彭之寿而谓之老彭也。
然老氏之书果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者乎?
答:老氏以自然为宗,谓之不作可也。
问:「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
闻乐而至于忘味,有之矣,至于三月不知,岂近人情乎?
或说:闻《韶》音不知肉味耳,盖「三月」者,「音」字之误也。
答:谓「音」字误为「三月」,伊川之说如此。
问: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
子张问行,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
其意甚类。
或说「问仁」乃「问行」尔,亦字之误
答:学者求仁而已,行则由是而之焉者也。
其语相似,无足疑者。
世儒之论仁,不过乎博爱、自爱之类。
孔子之言则异乎此,其告诸门人可谓详矣,然而犹曰「罕言」者,盖其所言皆求仁之方而已,仁之体未尝言故也。
要当遍观而熟味之,而后隐之于心而安,则庶乎有得,非言论所及也。
问: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
曾子曰:「唯」。
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
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
《庄子》言:「南郭子綦隐几而坐,仰天而嘘,嗒然似丧其耦」。
曾子明夫子之道,亦在乎一「唯」之间,盖与仰天而嘘不异也。
若尔,下文言「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理似不然。
或谓忠恕亦自有理。
答:曾子未尝问,而夫子以是告之,盖当其可也。
曾子曰「唯」。
子出,门人问,此曾子之门人也,未足以语此,故告之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忠恕固不足以尽道,然其违道不远。
由是求之,则于一以贯之,其庶矣乎。
问:「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
说者谓有高明之至德,有中庸之至德。
君子以高明者人所难勉,中庸者人所易行,故以人所难勉者立己,而以人所易行者同民,将使人人能之。
其言「民鲜久矣」,盖上失其道非一日也。
而考之《中庸》,则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
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
又曰:「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见,知而不悔,惟圣者能之」。
又曰:「舜其大知也与,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
又曰:「回之为人,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
夫君子得是而时中,圣人依是而遁世,进为抚世莫如舜,退隐就閒莫如颜,然且有所执,有所择,如是果人之所可到。
然圣人以「民鲜久矣」言之,则中庸者亦人之所易行矣。
愿究言之,使学者有所适从。
答:道止于中而已矣,出乎中则过,未至则不及,故惟中为至。
夫中也者,道之至极,故中又谓之极,屋极亦谓之极,盖中而高故也。
极高明而不道乎中庸,则贤智者过之也;
道中庸而不极乎高明,则愚不肖者之不及也。
世儒以高明、中庸析为二致,非知中庸也。
以谓圣人以高明处己,中庸待人,则圣人处己常过之,道终不明不行,与愚不肖者无以异矣。
夫道若大路,行之则至,故孟子曰:「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
其为孝悌,乃在乎行止疾徐之间,非有甚高难行之事,皆夫妇之愚所与知者,虽舜、颜不能离此而为圣贤也,百姓特日用而不知耳。
问: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
或谓仲由仲尼耻恶衣之戒,故至于是。
方其言志,曰:「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
岂能无狐貉之念哉?
圣人许之,何说?
答:士志于道,于缊袍狐貉何容心哉?
随所有而安之耳。
衣缊袍,不以恶衣为耻;
与朋友共敝之,不以小己自私,初不相妨也。
问:子曰:「语之而不惰者,其回也与」。
语之而不惰,与子路「闻斯行诸」不异,然未得为颜子之徒,何也?
答:语之而不惰,于吾言无所不说是也,与闻斯行之异矣。
子曰「吾与回言终日」,则所言非一二也。
今《论语》所记无几,则孔子与回言盖有众人不得而闻者。
圣人之教人,各当其可也,故子路虽闻斯行之,而孔子犹告之以有父兄在,则未得为颜子徒宜矣。
问:毋友不如己者,商也日进,以其好与胜己者处也。
然我之不贤,人将拒我,如之何其可相友也?
答:所谓如己者,合志同方而已,不必胜己也。
问:「道不同不相为谋」,道一而已,不同者何说?
答:天下殊涂而同归,故道有不同者。
途虽殊,其归则同;
道不同,其趋则一也。
伯夷、伊尹之去就,则难相为谋矣。
问:「君子贞而不谅」,君子不谅,可乎?
答:惟贞故可以不谅,所谓贞者,惟义所在也。
问:「君子矜而不争」。
《书》曰:「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
君子可矜乎?
答:矜者,矜庄之矜,非谓矜伐也。
古人用字,各有所当,难以一说该也。
问:「君子泰而不骄」。
孟子传食于诸侯,人或以为泰,君子可泰乎?
答:非侈泰之泰,若心广体胖是也。
问:「放郑声,远佞人」,言郑声而不及于慝礼,言佞人而不及于谗说,何也?
答: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无非礼者,则慝礼自放矣。
佞人禦人以口给,则谗说在其中矣。
问:子路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
不欲者,成人之质也。
人而有欲,虽知如武仲,勇如卞庄,艺如冉求,盖不足为成人
仲尼之言不欲,必先之以知,何也?
答:虽有其质,不先于致知,则无自而入德矣。
问:「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或谓由己者,犹在我而已。
颜子于仁,何待如是告戒?
或人之说恐不然。
答:一视而同仁,则天下归仁矣,非由己而何?
问:祝鮀治宗庙,伯夷典天地,人之三礼,圣人命之,闻其直矣。
祝鮀之佞,顾足以治宗庙者,何说?
答:笾豆之事,则有司存,虽圣人亦有不知者,故于入太庙,每事问。
盖仪章器数,祝史之事,有司之职也。
然礼藏于器,治之不得其人,亦不足以成礼矣。
祝鮀所治,盖有司之职,非典礼之官也(《书》所谓「直哉惟清」者,若大宗伯然后可以责此。)
问: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
《书》言「天之历数」,而继之以「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然后至于「允执厥中」。
仲尼所叙,其略如是。
将所谓中者,已在乎人心道心之间,特在夫精一以执之耶?
将当时之人不足语是,故略之耶?
未谕其旨。
答:道心之微,非精一其孰能执之?
惟道心之微,而验之于喜怒哀乐未发之际,则其义自见,非言论所及也。
尧咨舜,舜命禹,三圣相授,惟中而已。
孔子之言,非略也。
问:沈同问:「燕可伐与」?
孟子对曰:「可」。
尝观孟子滕文公问为国,孟子对曰:「民事不可缓也」。
又曰:「无常产者无常心;
苟无常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
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
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
沈同问燕可伐与,孟子曰可。
及其败也,则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
民且不可罔,而问伐国如斯,何也?
答:燕固可伐矣,故孟子曰「可」。
使齐王孟子之言而遂伐之,诛其君而吊其民,何不可之有?
而其虐至于系累其子弟,而后燕人叛之。
以是而归罪孟子之言,非也。
问:孟子曰:「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
久假而不归,乌知其非有也」?
说者以「久假而不归,乌知其非有也」,亦若固有之也。
孟子尊王而卑霸。
夫仁之为道,惟圣人然后能践之,而谓霸者为固有,果其然乎?
意以谓外虽久假,勉而行之,非其本心,然谁知其中本无有也?
愿详教之。
答曰:管仲伐楚,以包茅不入为辞,所谓假之也。
初非有勤王之诚心,卒能以正天下,假而不归者也,乌知其非有?
孔子以仁与之,盖其功可录也。
赴召修注上殿劄子1069年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为人君者在知至道,其次务得贤,其次务修法度。
知斯三者,则知所以治天下矣。
至道之要,求之不远,在乎养心治性,择乎中庸而已。
天之所命之谓性,性之未变之谓中,中者天下之大本也。
而有五善,其端也,若甚微而不可明,及其至也,塞乎天地矣。
感物而动之谓情,情者天下之大欲也,而有邪有正。
率善而行之谓正,率不善而行之谓邪。
故正者天之道也,邪者人之伪也。
苟得其正,则彼之所谓情者,喜也,怒也,哀也,乐也,无所处而不为中矣。
即《易》之《乾》曰:「利贞者,性情是也」。
苟失之邪,则吾之所谓善者,仁也,义也,礼也,智也,信也,无所往而不为伪矣。
孟轲所谓「物交物,则引之而已」是也。
尧舜得之天,故曰「性之也」;
禹汤治之人,故曰「身之也」,正矣;
五霸失之伪,故曰「假之也」,邪矣。
是王霸之辨,而君子之所以慎择者也。
其始也,在于博学以尽其心,尽心以明其善,明善以持其志,持志以养其气,养气以充其体。
诚至于高明博厚而不息也,然后能定;
明至于广大精微而不惑也,然后能应。
能定能应,则七情者不能伪,而五事者无所不至矣。
喜非吾喜也,而未尝不喜;
怒非吾怒也,而未尝不怒;
哀乐非吾哀乐也,而未尝无哀乐。
莫不与天下公共之也。
其为貌也,必正礼而无所不庄;
其为言也,必正辞而无所不治;
其为视也,必正色而无所不辨;
其为听也,必正音而无所不谋;
其为思也,必正道而无所不达。
故其应务也,举天下之变,不得以困其心;
其任人也,举天下之才,不得以罔吾道;
其治民也,举天下之政,不得以盭吾仁;
其行法也,举天下之情,不得以易吾义。
迩之则虚一而静,远之则通乎伦类而知,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
斯道也,百王之所相传而不易者也。
君得之传之臣,臣得之致之君。
大者以为圣,小者以为贤。
或并世而其身传,或异世而其言示。
尧之于舜、禹、皋陶,则以身传之也,彼则见而知之;
于汤、文王,则以言示之也,彼则闻而知之。
文王之于武王、周公、太公,则以身传之也,彼则见而知之;
孔子、孟轲,则以言而示之也,彼则闻而知之。
伊尹之于太甲也,甘盘之于高宗也,周公之于成王也,尝致之矣,而天下平。
孔子、孟轲不得其君而致之也,而天下乱。
行乎百世之上,言乎百世之下,而若合符节。
其用舍则殊,其所以传之者一也。
为人君者,有其道,则聪明不足以自任也,可以取而取之;
有其位,则权势不足以自私也,可以与而与之。
故其心公焉。
居天下之广居,揽天下之多务,而不敢独为之也,必求天下之贤者而任之,相与共济焉。
尧非不圣也,方其洪水之时,中国犹未乂,尧思天下之贤者宜莫如舜,举而敷治焉。
舜思天下之贤者宜莫如禹,又以命禹洎诸臣,水土既平,益火山泽,禽兽之害人者去之。
稷教耕稼,民得安居而食。
又惧夫无教而乱也,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而皋陶以刑辅之,而天下以宁。
孔子曰:「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
孟轲曰:「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
知其所以为大也,得其小者以失其大者,乌足以为尧舜哉!
隋文帝每一临朝,或至日昃,宿卫之士传餐而食;
唐文宗议政延英,每对宰臣,率漏下十数刻。
此二主者,非不用心勤劳,然终无益于治者,由亲细务而闇大体,不知其术然也。
皋陶曰:「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隳哉」。
此可知矣。
夫法度者,人情之防范也。
为国而不修先王之法度,是犹输之不以规矩正方圆,旷之不以六律治五音也。
古者,先王建国,一事一政,无非法者,将以定民之志,而立民之极。
虽其迹之不必同,然其制作之意,不可一日而忘也。
故其车服宫室皆有度数,人徒械用皆有等宜,贡赋必有节,师田学射皆有法,冠昏丧祭皆有礼。
奸声奸色者举废,乱名乱政者举杀,器服不中度者举毁,禽兽不中杀者举禁。
是以国家优裕,风俗淳一,而物无疵疠矣。
周衰,礼乐坏,王道陵夷,上无圣贤之君,下无法度之臣,天下荡然无纲纪制度。
汉兴,有仲舒者,可谓法度之臣矣,而无可致之君。
唐太宗有为之主也,而房、杜之徒,不足以言礼乐,此其所以不王也。
伏惟陛下享国以来,孜孜庶政,二帝三王之事,必欲举而行之。
臣居斯时,不以尧舜之道陈于陛下之前,则不恭之罪莫大焉。
昔者孟轲滕文公,言必称尧舜
文公,中才之主也,犹以此待之。
况陛下天资圣德、聪明智勇之若此,臣敢隐默而不言哉?
方今天下之患者,皆谓黎民未乂,戎狄未恭,政令未明,财用不足。
以臣思之,不足为患。
所以过虑者,在陛下中庸之未择,性理之未充,贤才之未多,法度之未立也。
伏望陛下略机务之繁,进诚明之学,稽经信道,颐养神明,慎选缙绅有道之臣,旁求岩穴笃行之士,日与讲求性命之理、道德之源,养而充之,以至神固,斯可以不言而化矣。
然后建学校,隆师儒,首自京师,达于州邑
群百辟之才以长育之,隆三物之教以统一之,则贤人众多,足以任使矣。
求一德以居论道之司,择庶尹以付任官之责,间用儒臣以分按察之权,均布循吏以膺守宰之寄,自然百司群吏莫不任职,政令自均而黎元安矣。
奉常,以礼学之士修五礼于朝;
大农,以制置之司节百用于国,则浮费自省,而财用有馀矣。
陛下身先恭俭,以训于上;
小大之臣,畏法遵绳,以守于下,民以是化,政以是淳,国富兵强,可以制挺以挞戎狄之兵矣。
凡有司之事,一切付之,陛下但优游岩廊,以神道设教,此尧舜之举也。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惟陛下不以臣言为迂阔,少赐留意,则天下幸甚。
取进止(《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五。又见《国朝诸臣奏议》卷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五。)
彼:原无,据库本补。